通过这次“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我有以下几点学习体会:
一是以案为鉴,发人深思。通报的两起典型案件都发生在我们线条,与我们平时的工作息息相关,特别使人警醒。纵观两起案件,我认为主要是两个方面(主、客观,内、外部)造成的,主观原因是涉案人员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私欲膨胀,把公司赋予的职责和信任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极大地损害了公司的利益,最终也害了自己。客观原因是公司大建设大发展时期,过度强调建设发展进度,而疏忽了过程管理、质量把关和检查验收,“只要数字好看,其他一切好谈。”而给了涉案人员作案时间和机会,给公司的后续建设和发展带来了极大的损害,也造成了企业形象的极大恶劣影响。
二是加强学习,引以为戒。结合我们平时的具体工作,两起案件发生后虽然前期我们按照公司要求对相关方面也进行了自查和核查,没有发现类似问题,但此类案件的发生也提醒我们要居安思危,在工作中增强责任感和法纪观念,守规钜,留底线,按制度和流程办事,时刻保持警戒心和敬畏心。同时还要加强学习,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工作方法就无法改进。许多东西只有静心研读,才能有所思,有所获。活生生的事实还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心就不静,心不静,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
三是要洁身自好,严于自律。作为一名基层共产党员和一线建设维护主管,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政治敏感性,保持与合作单位合法、合规、正当的工作接触,牢固树立守纪律、讲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廉洁从业各项规定,做到令行禁止,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同事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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