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公路建设承包合同
项目名称:
工程范围:
建设单位:
承包单位:
年月日
(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的方式将工程项目的施工、完成与缺陷维修授予(以下简称乙方)承担。为强化工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提高投资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并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及内容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范围
第二条建设工期
本工程项目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总工期为,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工期为。
第三条质量目标
本工程项目交工验收要求达到合格,竣工验收要求达到合格,分部、分项工程要求达到合格。
第四条工程造价
本合同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圆整(¥元)。如有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经双方共同协商议定后,按增加工程量的实际工程造价报经上级领导机关及主要领导的核实审批后议定实际增加工程部分的实际工程价款。
第五条工程价款结算一、在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合同协议书后,在乙方主要施工设备进厂后,甲方须预付给乙方35%的开工预付款。剩余工程款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进度,三期支付给乙方至工程总价款的95%。剩余5%的工程款甲方预留为工程质量缺陷维修保证金。期满一年后如未出现工程质量的缺陷,甲方一次性付清给乙方预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六条工程管理和工程质量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努力实现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甲方将根据目标要求进行严格的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进行检查。如发现乙方未履行合同或未全面履行合同,或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有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等其它行为的,甲方将根据有关制度、办法和本合同有关条款对乙方实行处罚。乙方应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设计组织施工,努力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并严格按目标规定的标准要求对工程组织实施。
二、乙方应严格按合同确定的开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各阶段计划目标及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由于乙方违背双方共同确认的进度目标要求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其责任由乙方自负。
三、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以部颁施工技术规范及部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做为施工依据和质量检查标准,未按设计施工和未达到质量标准的返修工程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材料代用、质量事故等事宜,按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和甲方制订的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办理。由于乙方不按规定申报设计变更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其责任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要加强施工管理,保证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各种材料堆放,施工场地布置必须整齐、合理,严禁野蛮施工。提高安全、防灾、保险意识,工程的施工方案必须满足安全和防灾的要求,消灭不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材料
一、工程所需各种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均不再调差。
二、各种材料进场前必须经试验合格,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其责任由乙方自负。第八条验收一、工程竣工时,乙方应按部颁《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甲方有关工程验收的规定准备技术档案、交(竣)工资料,并在进行初验的基础上向甲方递交(竣)工报告。
二、甲方在收到交(竣)工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检查验收。
三、本工程项目交工验收要求达到,竣工验收要求达到,分部、分项工程要求达到。
第九条其它
一、关于施工临时用电、临时用地等事宜,均由乙方自行办理。
二、在工程施工中发生的运输便道的修建、现有交通设施的改造等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可帮助协调,但甲方在协调过程中不承担任何费用。
三、乙方应加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意识。加强对取、弃土场地和施工现场的整型清理、恢复和管理工作。取土、弃土场需经甲方的同意。虽经甲方同意,但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因取土、弃土等原因引起的与外界的所有争端、索赔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
一、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上级领导机关留一份备案存档。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经验收合格,结清全部款项后随即失效。
甲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第二篇:公路建设承包合同
工程项目名称:
委 托 方:
服 务 方: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合同
建设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
根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二条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词语定义
1.1业主: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2项目管理单位:在协议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应资质的和独立法人资格的,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委托代理人。
1.4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5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代理单位:指受发包人的合法委托,以发包人的名义代理实施项目或项目部分内容发包工作,并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承包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被项目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或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8造价咨询单位:指业主委托的负责本工程造价咨询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9工程:指业主和管理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项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单位为进行建设项目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发生的管理费用。
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项起至工程设计完成止的阶段。
1.12施工准备期:自施工图设计开始起至签发开工令为止的阶段。
1.13施工实施期:自工程开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为止的阶段 ……此处隐藏7860个字……合同外随意增减工程项目(量)。但发生特殊情况并且不是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项目(量)的增减,必须经甲方核准。
新增工程项目造价计算办法为:承包人报有单价的项目,按其所报单价计算,没有单价的项目,按公路工程随处编制预算,按中标价与发包方最高控制价的下浮比例结算变更工程价。
2、发包方实行材料计量管理,凡材料使用数量未达到预算规定数量者,发包方从承包方包干工程款中扣除未达数量部分价款。
3、工程竣工时,承包方按合同的有关约定进行全面清理,编制工程竣工资料,经现场工程技术人员核实签字后方可生效。
九、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办法
承包方必须在三日内缴清工程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按工程总价5%核算。
工程价款拨付办法:
1、砂砾石垫层完工、验收合格,付10%工程款。
2、混凝土完成50%,村20%工程款。
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付20%工程款。
4、2014年6月前支付20%工程款。
5、2014年底付清工程余款。
质保金待工程保修期一年满后,如果没发生任何质量问题,其质保金全部退还承包方。如在质保期内,发生了质量维修费
用,则在承包方质保金内扣除,剩余部分退还承包方;如质保金不满足质量维修费用,则由承包方另付资金补足。
十、发包方、承包方双方责任
1、发包方主要责任:
(1)向承包方提供施工设计图。
(2)审核承包方的施工组织设计议案。
(3)协助承包方处理施工期间的有关社会治安问题。
(4)按约定期限拨付工程款。
(5)收到承包方的完工报告后,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6)处理好施工期间的车辆通告和断道时段的秩序问题,以保障承包方的施工进度和质量不受影响。
(7)协调处理施工沿线土地青苗及承包方用水用电问题。
2、承包方主要责任:
(1)承包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按发包方规定日期进场施工,不得借口任何理由推迟开工时间,推迟开工超过24小时视为违约,并负责相应损失。
(2)承包方必须按公路工程施工的有关技术规范施工,每道工序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确保质量。
(3)承包方必须按发包方的施工时间安排,抓紧时间,确保进度。如果承包方在施工进度上达不到时间要求,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概由承包方负责。
(4)个别地方如需变更设计,应报发包方同意,按发包方的变更设计通知执行。
(5)施工中的一切临时设施自行负责。
(6)施工中,要做好现场地下管线和征地线外的构筑物、青苗、附着物等的保护工作,造成损失概由承包方负责。
(7)工程竣工后,及时向发包方提交验收报告的竣工资料等一式三套和工程施工照片一套。
(8)工程全面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十五天内,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清理好施工场地,完成退场工作。
(9)本合同工程需缴纳的一切税费由承包方负责。 十一、施工安全
1、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和安全教育,切实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在施工中发生的伤、病、残、亡和设备损坏、材料损失等概由承包方负责。
2、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方应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协助处理。
十二、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要认真履约,如有违约行为,按《经(本站向您推荐wwW.)济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或请有权机关调解或上诉当地人民法院。
十三、附则
1、本合同共六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及镇政府各存一份,其余两份由甲、乙双方分送至有关单位。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公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竣工资料,保修期满,结清工程尾款后自行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订阅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
监证方: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日
第五篇:乡镇村道公路建设施工承包合同
乡镇村道公路建设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县乡村村委会
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县乡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路建设施工承包合同条例》及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村道公路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该合同段公路工程,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和地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该段路基为泥坯路面,要求路基平整。宽度(4—5)米,涵洞、水沟由甲方负责。削岩、降坡,由乙方负责。降坡坡度能使东风车载重自由上下为原则。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的不变单价承包方式。
四、工程造价
根据工程量、测算本合同段工程承包总造价为人民币
五、工程施工工期
本合同施工工期为天,(雨天除外),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主要权力、义务。
(1)甲方的主要权利
派出质量监督人员对乙方承包的工程进行质量监督。
(2)甲方的主要义务
①甲方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②负责提供取土料场,弃土料场,负责解决赔偿所涉及到的青苗及林木损失。负责组织砍伐整条路面的林木障碍。
2、乙方的主要权力、义务
(1)乙方的主要权力,开工前按约定领取工程起动款元,完工后。
(2)有权自行采购所需材料及施工人员的调度。
(3)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如有人为阻挡,人员、机械误工费照价计算由甲方全部负责赔偿。
(4)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承担安全事故所发生的费用。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都要认真履行合同条款,如一方有违约行为,则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违约方赔偿对方总造价5%的违约金),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2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2、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工程款后,合同自行终止,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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