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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条例

时间:2024-10-30 05:36:53
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条例(全文共3133字)

四川外语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毕业论文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实践环节,它既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也是学生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教育过程,同时还是对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检验。为了进一步做好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加强毕业论文管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和时间安排

第二条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实行学院教务处和教学系(二级学院)两级管理的制度。各教学系(二级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负责本二级单位各专业毕业论文写作计划的审定、开题指导、时间安排、指导教师的配备、中期检查、评阅教师的安排,成绩考核、答辩、推荐优秀论文等工作。

第三条各教学单位应在第7学期结束前1个月,将毕业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姓名、指导范围、指导学生数张榜公布,可以由指导教师与学生双向选择,也可以由教研室根据学生所报的论文选题,统一安排指导老师,确定指导关系,并指导学生借阅参考书目。

第四条指导教师应在第8学期第3周前向学生下达的毕业论文任务书,任务书包括就选题的意义、创新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对研究的内容及要求提出建议,安排学生的写作进度,提供主要参考文献。

第五条学生应根据指导教师所下任务,在导师的指导下撰写论文开题报告,并于第8学期第3周前向指导教师递交书面的开题报告,经导师同意后确定论文撰写提纲。

第六条各教学系(二级学院)办公室负责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的后勤保障、成绩登记及存档工作。毕业班学生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者作结业论处,在结业一年之后、四年之内回校申请,补写毕业论文,成绩及格者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

第七条为确保毕业论文的顺利组织,确保学生具有毕业论文撰写能力,保证学生毕业论文的质量,各教学系(二级学院)最迟应在大学一年级第二学期开设相应的写作课程,同时根据各专业教学大纲的要求,对照本专业现行课程体系,增开大纲中明确规定、目前尚未开设的课程。

第八条学院教务处负责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的进度检查、质量抽查、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和汇编等工作。学校其它各有关单位、部门对毕业论文工作也应积极支持、主动配合。

第九条各二级学院可在第8学期为学生安排2至3周时间专门撰写毕业论

文,毕业论文工作须在6月初全部结束。

第十条各二级学院应在第8学期结束前,将优秀毕业论文(占各专业毕业生总数的5%)光盘交教务处,以便编辑出版《优秀毕业论文集》。

第三章毕业论文的选题

第十一条毕业论文课题的选择,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与所授学位一致;选题要有新意,并有利于提高学生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可自选题目,但要有一定的研究价值,提倡有一定开拓性,鼓励有学术价值的题目。

第十二条选题要考虑学生的专业基础和实际水平,选题不宜过于宽泛,应是学生在短期内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或者可以相对独立地做出阶段性成果的课题。

第十三条外文翻译不作为毕业论文的选题对象。

第十四条各教学系(二级学院)可以自行确定选题范围,公布后由学生根据自己的情况与兴趣选定,课题也可由学生自己提出。应鼓励和支持少数优秀学生选做创新性强或与学校的科研项目紧密结合的课题。

第十五条毕业论文一般为一人一题。如课题需要有两人或以上合作完成,须由指导教师提出,经院(系)领导批准,但每个学生必须独立承担合作论文相关部分的撰写工作。

第四章毕业论文的指导

第十六条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一般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副高)、有教学和科研工作经验的教师或者讲师(要求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2篇论文)担任。

第十七条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职责如下:

1.根据自身的教学与科研实际,结合学生的专业、专业方向和学习兴趣下达毕业论文任务书,指导学生选题,向学生讲清课题的意义,提出明确要求。

2.向学生介绍相关参考书目,进行文献检索指导;审阅学生的社会调查计划和实验设计方案;指导学生书写开题报告、拟订并审查论文写作提纲及论文设计工作日程安排。

3.对学生撰写论文进行指导,一般不少于4次,并要有指导记录,每次指导的具体情况须及时记录在“毕业论文工作情况记载表”的相应栏目,并由指导教师和学生签字;在指导过程中重视教书育人,注重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的熏陶和教育,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

4.对所指导的论文提出评阅意见,写出评语初稿,给出评定分数,推荐优秀论文。

第十八条每名教师同时指导的本科生毕业论文数不得超过10篇。

第十九条如确有需要,经所在教学系(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核批准,学生到校外科研单位做毕业论文,可聘请该单位相当于讲师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进行指导,教研室应派专人联系,定期了解情况。

第五章毕业论文的开题、撰写、评阅和答辩

第二十条毕业论文的开题

1.学生必须首先进行毕业论文开题,方能进入论文的正式撰写阶段。

2.论文开题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一般由指导教师把关。

3.学生在开题报告中应阐明选题的原因、该选题的意义、题目来源、相关资料的收集情况及论文提纲。

4.题目来源包括学生自选题目和教学系(二级学院)备选题目两种。

5.学生须向指导教师递交书面的开题报告,经导师同意后将开题报告填写在《四川外语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情况记载表》的第3页。

第二十一条毕业论文的格式

1.第一页为论文封面,采用学院统一的封面格式,内容包括毕业论文题目(中外文)、系别、专业、年级、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及毕业论文结稿日期。

2.第二页为论文题目页,包括论文题目、论文摘要(200宇左右)和关键词(3—5个)。

3.第三页为论文目录页。

4.第四页起为论文正文。正文内容一般包括前言、论文主体、结论;正文后应附注释(引语、必要的专用名等)和参考书目(一般应不少于4本),参考书目应详细列明书名、作者、出版地点、出版社和出版日期。

5.论文的具体撰写与装订格式见《四川外语学院外语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写作规范》和《四川外语学院非外语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写作规范》(日语专业及新闻传播学院学生分别遵照《东方语学院日语系关于毕业论文写作的补充规定》和《新闻传播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写作规范》执行)。

第二十二条毕业论文的撰写要求

1.思想内容健康,观点明确。一般按科研论文体例撰写。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也可有专题调查、读书报告等体例。

2.论据充实,数据可靠,对所论述的问题有归纳总结,有分析批评,有个人观点和见解。

3.行文条理清楚、重点突出,语言准确、简练、流畅,字迹工整。

4.非外语专业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正文以6000字左右为宜;外语专业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须用外语撰写,正文不少于4000单词(日语为6000字左右)。

5.毕业论文一般要求用A4纸宋体(日语为“明朝体”,英语等外语用“Times New Roman”体)小四号字打印,标题用四号加粗,并由各教学系(二级学院)

汇总磁盘存入光盘,并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

第二十三条毕业论文的评阅

1.评阅教师资格:毕业论文的评阅教师一般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副高)、有教学和科研工作经验的教师或者讲师(要求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2篇论文)担任,由各教学系(二级学院)统一安排,每篇论文至少要有1名评阅教师。

2.评阅标准:评阅教师应根据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评分参考标准》写出评阅意见和评阅得分。

3.评阅时间:论文评阅应在毕业论文答辩前一周结束。

4.每名教师同时评阅的毕业论文数不得超过12篇。

第二十四条毕业论文的答辩

1.所有毕业论文必须参加毕业论文答辩。论文答辩由各教学系(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各教学系(二级学院)应提前两周通知参加论文答辩的老师与学生。

2.论文答辩小组至少应由3位教师组成。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不超过3 0分钟。

3.答辩小组应在论文答辩结束以后对学生的毕业论文书写评语,并给出论文答辩分数。

第六章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

第二十五条毕业论文的成绩由指导教师成绩、评阅教师成绩和论文答辩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指导教师成绩占总分的40%,评阅教师成绩占20%,论文答辩成绩占40%。

第二十六条各指导教师应按照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评分参考标准》写出评语和分数,把好毕业论文质量关。

第二十七条各教学系(二级学院)至少应组织1名教师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评阅。评阅教师也应根据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评分参考标准》写出评阅意见和评阅得分。

第二十八条毕业论文评分统一采用百分制(百分制与等级制对应换算如下:90分以上为“优”;80-89分为“良”;70-79分为“中”;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各单项小分以及论文的总成绩填入《四川外语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情况记载表》的最后一页。

第二十九条第8学期末各教学系(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应将本单位毕业论文资料(学生姓名、论文题目、得分、指导教师姓名)按专业汇总,作为教学档案存入电脑,妥善保存。

四川外语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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