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XX大队党建工作计划
2021年是建党一百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第二个百年目标新征程的开启之年。2021年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围绕建党一百周年主题,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大力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实现党建带队建,队建促业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
一、加强政治建设,切实铸牢忠诚警魂。
1.坚持政治建警。强化对党忠诚的政治锻造,坚决站稳政治立场,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民警、辅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2.强化理论武装。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上走在前列。充分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集中学习。通过邀请党校专家讲座、书记上党课、专题辅导、知识竞赛、心得交流等形式,丰富学习活动,提升学习效果。通过“三会一课”“公安大讲堂”等形式,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诸城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学习平台,分级分类组织全体民警、辅警开展一次政治轮训,推动学习教育落到实处。
3.坚持不懈抓好党性锻炼。把学习党章融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支部党员大会等活动,作为日常学习必修课程,经常性开展“入党为什么、在党做什么、如何做合格党员”为主题的“党性三问”,引导广大民警自觉对照党章检视初心使命,校正行为偏差,严守纪律规矩。全面推行主题党日制度,各党支部每月至少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4.全方位开展政治督察。深化政治督察定位,完善政治督察工作方式方法,定期对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等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党建工作常态评估机制,对各单位党建工作实行“月抽查、季普查、年考核” 督导检查各单位落实党内生活制度情况开展,找准短板弱项,分析问题不足,持续跟踪督办,切实抓好整改,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确保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到位。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党组织活力
5.健全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局党委统一领导、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基层党组织抓落实、全体党员民警共同参与的市局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党(总)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
6.积极开展党建业务培训。研究制定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方案,进一步整合资源,以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为重点,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举办党建业务培训班,不断提升党员干部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
7.加强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特色化建设。深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着力推进基层党支部组织体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组织生活制度、工作运行机制、基本工作保障等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强化党建引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积极开展品牌创建,争做党建示范点,推动基层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8.推进党务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切实加强机关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及时调整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强化专职副书记带动全局党务干部能力提升,组织他们“走出去”学习先进经验。举办党组织负责人专题研修班,重点组织“党支部书记业务轮训”,开展“面对面、手把手”具体帮带活动,提升党务干部综合素质和实务技能。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信息员培养,举办信息员培训班,建立信息员联络机制,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和渠道网络。
9.建强党建工作阵地。狠抓党建工作阵地建设,各党(总)支部要结合实际,在醒目位置悬挂党旗、入党誓词、党员的义务与权利、党组织构架图、组织生活制度、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和党务公开栏,同时配备党报党刊、党员学习书籍和档案橱,所属党支部共同使用。力争打造党建、警史、文化、荣誉于一体的党员活动室,设置宣传专栏,设立党建文化墙,推动党徽戴起来、党章学起来、党旗挂起来,切实做到“党员活动有场所、相互交流有平台、党性锻炼有载体”,确保党组织活动有场地,党建工作档案专区管理。
10.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加强党员日常培训,增强培训实效。完善党建工作评议考核工作,健全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探索建立党员积分制管理机制,制定党员积分管理办法,实行党员日常管理信息化考核,折分纳入全局绩效考核,充分运用数据管队伍、量化积分看工作,按时组织考评,并公布上墙,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动力和热情。
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着力打造作风过硬警队
11.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定期开展案例集中通报、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育等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警醒教育广大民警,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着力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每年集中开展2-4次廉政专题学习,主要负责同志定期上廉政党课,让广大民警、辅警受警醒、明底线、守规矩。
12.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按照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深入开展“精管理、通梗阻、强执行”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促进党员民警、辅警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自觉按制度、按规矩办事。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采取约谈、函询、诫勉等方式,对党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核心,强化明察暗访,畅通问题线索反映渠道,及时查处典型案例,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13.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及公安部、省厅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成立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理顺各职能部门抓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职责任务,完善制度机制,配齐配强力量,强化沟通协调,做好考核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结合年度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等,向所在党组织报告个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4.完善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广泛动员党员民警参与扶贫工作,加大对贫困群众的帮扶支持力度,为实现脱贫攻坚目标贡献力量。认真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工作。扎实推进城乡党组织联建,深化“双联共建”活动,推动机关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断提升窗口单位服务质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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