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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24-09-20 22:12:29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全文共3900字)

市财政局:

根据武财绩(2019)3号《武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项目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 部门基本情况及单位绩效目标

1、单位机构及人员构成

威溪水库管理所为全民正科级事业单位,是我市唯一的以灌溉为主,兼防洪、发电、供水及旅游开发为一体的省属重点中型水库。根据武编办[2008]11号文件精神,我所机关内设人秘股、水电管理股、计财股、多种经营股、综治保卫股、干渠管理站及大坝管理站,下属四个水利管理站(邓元泰、城西、辕门口、法相岩水利管理站)及市二自来水厂、威溪水电站、安乐水电站、水利水电工程公司、安乐预制品厂、安乐水泥厂六个企业。我所机关本级纳入了财政预算,2018年现有编制人员126人,年初预算在职人数129人,其中公益性人员62人,准公益性人员(差额)67人,离退休人员53人,遗属人员32人,合计人数214人。2018年末全所实有公益性人员62人,退休人员58人。

2、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防汛抗旱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水库防汛抗旱日常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有关工作的联络和协调。

(2)、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库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编制并执行水库调度方案;熟练掌握水库管理工作的各项操作规程,做好汛前、汛中、汛后大检查和日常各项检查工作;负责威溪灌区的水利工程管理和农田灌溉管理。

(3)、负责水库大坝安全巡视及稳定观测工作,确保水库安全支行。

(4)、定期对灌区的启闭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做好机电设备的维护,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严格执行防汛调度指令,并做好记录复核工作,执行完毕后立即报告执行情况。

(6)、汛期确保24小时值班制度和通汛畅通,加强观测;协助做好洪水调度预报和调度方案,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和汇报。

(7)、汛期紧急时,协调做好威溪灌区人员的转移、疏散和安置工作;并组织水库枢纽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工作。

(8)、协助做好水力发电和城市供水管理及所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负责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绩效目标

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约束机制,依法依规、合理地使用公共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部门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4、部门内部控制及厉行节约制度建设

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成立了以夏云发所长为组长,其他所领导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和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职能股室的评价责任,进一步强化各股室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绩效管理意识。

加强对上级财政预算资金方面制度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各职能股室的业务能力。

建立了机关整体支出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不断进行完善。如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及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务招待费、公务用车等“三公”经费支出进行有效地控制。

严格制度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的预算控制。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公务接待费用的审核审批程序,“三公”经费控制在财政预算范围内。

二、 部门整体支出规模及内容

1、预算平衡情况:2018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239457元(不含退休人员),其中:财政拨款7239457元。抵减其他收入后,全年预算总支出7239457元,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分析:2018年一般公共财政支出7239457元,系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工程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其他日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0957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5960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93918元,因2018年退休人员经费由人社局统一核算发放,单位不再另行预算。

3、“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593918元,“三公”经费预算64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000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9000元。

三、单位资产负债、整体收支管理情况及“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末资产合计8711.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8228.15万元,流动资产合计483.47万元,2018年财政预算收入723.9457万元,当年100%到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性支出723.9457万元。2018年实际收入总计1719.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3.73万元(含退休人员经费236.68万元),事业收入247.5万元,其他收入478.08万元。全年实际总支出合计1567.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性支出993.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6.4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15.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2.04万元,其他事业支出80.00万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三公”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24697元,公务接待费24303元,2018年我所“三公”经费预算全额为64000元,没有超过预算,“三公”经费总体控制比较好。与上年相比节约1.92万元。

四、部门整体财政性支出绩效评价

市威溪水库管理所2018年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政府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责职能,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成效明显。根据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状况的概述和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经济效益评价

1、 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纯公益性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为49.21%,小于100%。“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严格控制在预算指标内,与上年相比节约1.92万元。

2、预算执行方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性支出总额控制基本在预算总额内,本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未进行相关事项调整。“三公”经费财政策性支出总体控制较好,公务接待费本年度支出较上年减少53.9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度支出较上年度增加59.5%,“三公”经费决算变动率为-28.19%,小于零。

3、预算管理方面,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需进一步强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4、固有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资产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并对单位所

有资产按要求粘贴了条形码。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所2018年度绩效评价得分为91分。

(二)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我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基本保障了我所正常的工作运转,体现了市财政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关心和重视。财政性预算安排是非常必要的,我所在预算执行上严格遵守各项财政性法规,严守财政纪律,在资金使用和管理上,严守法律、纪律和道德三条底线。

一是狠抓资金使用效益。表现在:一是保障了职工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离退休费用及生活费等现象;二是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各项工作开展顺利,灌区各项指标得到了增长;三是财政供养人员控制较好;四是资金管理使用较规范,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现象,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

二是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力度。2018年我所共完成水利维修养护经费63.17万元,完成土方3650立方米,浆块1150立方米,砼370立方米,干块150立方米。其中左干渠修复垮方11处,长85米,完成工程维护经费36.75万元,右干渠修复垮方10处,长55米,完成工程养护经费26.42万元。

三是企业改制工作稳步推进。威溪管理所所属威溪水电站、安乐水电站、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公司三家国有企业,三家国有企业改制2018年均已完成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和清户核资程序,已拟订单位安置方案报市改制办安置组审核。市水利水电工程公司、安乐水电站及威溪水电站资产已报市国资办进行资产评估并进行资产交接,改制的主要工作基本完成。

四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在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管和控制制度过程中,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内部稽核制度》、《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在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财务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加强了对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

依据《会计法》规定及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内部牵制制度和《湖南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做到核算会计、支付会计分设,帐、款分管,预留银行印鉴和有关票证分别保管,并按时与银行、国库进行核对,杜绝每笔业务由会计或支付会计一人经办,最大限度地保证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五是资金效率性较高。用有限的资金全力保障了威溪灌区社会灌溉效益得到正常发挥。绩效考核指标基本完成。

六是加强国有资产动态管理.根据市国资委安排对固定资产进行动态管理,并对资产进行清理和盘查,实现资产管理常态化和正规化,使资产帐、卡、实、物相符,有效地提高了固定资产利用率,发挥固定资产最大效率。

七是完成政府性重点工作。2018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成了市第三自来水厂的工程项目续建配套,建设扫尾,完成投资额300万元。完成了威溪灌溉节水改造奖补项目建设,投资额450万元。实现趸水主管道对接,正式向城区供水。

八是争取威溪大坝除险加固项目工作。2018年度对威溪大坝进行鉴定,经专家委员会评审鉴定为三类坝,同时完成了威溪大坝除险加固项目的初步设计工作。

(三)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

2018年我所干部职工在所总支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十九大精神,勤奋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办事程序公开,预算信息公开,办事时间缩短,社会和谐稳定,灌区人民安居乐业,群众满意度达到9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水利体制改革后,准公益性人员每年财政仅解决64人每人400元生活费,标准仍然过低,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2.灌区工程维修艰难。因威溪左右干渠渠系较长,年久失修运行日益老化,水利维修财政投入较小,导致渠系水利用系数不到45%,灌溉水量流失较大,灌溉面积日益缩小。

3.超预算支出。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93.73万元,其中退休费236.68万元。因单位退休人员较多,准公益性人员67人属差额人员,遗属人员生活费及一次性抚恤金均由单位负担,实际支出为1567.81万元,同时因威溪灌区节水改造奖补项目发生资本性支出376.37万元,超出了预算安排。

4.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中,未按功能科目一一对应,部分开支应由其他资金列支的费用,从财政性预算内资金列支,从而导致公共财政支出预决算存在偏差。

六、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我所整体支出管理的需要,拟实施以下改进措施。

1、财政部门应提高单位准公益性人员的生活费标准,并将准公益性人员的“五险“同步纳入年初财政预算,解决其后顾之忧。

2、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市威溪管理所应根据人员分类情况、业务开展需要,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优先保证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3、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及功能性科目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4、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5、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确保一般公共财政性绩效目标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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