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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审计整改报告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作关于20xx年度审计整改工作状况的报告。
今年8月25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xx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的意见,区政府及时作了工作部署,将审计整改列入区政府重点工作。区领导要求,审计结果要重在闭环整改,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要进一步加强跟踪检查、重点督查,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要继续将审计整改落实状况纳入区绩效考核资料加以推进。
区政府为了推进整改难度大及历史遗留问题的整改,制订下发了《闵行区全面开展往来款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闵府办发[20xx]19号)、《闵行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及街道所办企业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闵府办发[20xx]14号)、《闵行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管理使用状况核查工作方案》等文件,并在全区范围内重点开展往来款清理、企业清理规范和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核查工作。
区各相关单位用心采纳审计意见和推荐,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职责。对本部门、本单位审计报告中揭示的问题,能够根据问题清单,建立整改清单;认真分析问题,查找根源,采取措施,限时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状况向社会公开。从审计整改状况看,各被审计单位完成整改工作总体状况较好,部分下属单位较多的一级预算单位对整改工作尤为重视,如:区国资委、公安局闵行分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委、莘庄工业区、江川路街道等单位均由单位主要领导召开了整改工作会议,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统一部署系统内单位的整改工作,并对下属单位的整改状况予以督办。
区审计局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跟踪检查,着力进行闭环管理,促进整改落实到位。制发了《20xx年全覆盖审计整改完成状况表》,在法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问题,按照问题清单,建立整改清单,做到账对号销;对法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整改的问题,在调取、核对被审计单位相关资料,梳理、分析、汇总整改状况的基础上,区审计局还进一步要求其在20xx年8月至9月间,每半月报送整改善展状况,并于20xx年10月上旬再次进行了检查。现已将个别仍有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移送区政府督查室继续督办。
纳入《关于20xx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41个审计项目,共计查出问题207个,涉及管理不规范资金97858.88万元,非金额计量问题93个。截止今年9月底,已完成整改的问题79个,涉及资金30462.22万元,占总问题数的38.2%;采取建章立制今后规范的方式予以整改的问题118个,涉及资金60423.61万元,占总问题数的57%(以上两项完成整改问题数共计197个,完成率95.2%)。已采取措施着手整改但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10个,涉及资金6973.05万元,占总问题数的4.8%。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状况
(一)对街道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区财政局已进一步加强对各街道预算管理工作的指导,并在修订完善街道预算管理办法。
(二)对部分基金预算编制欠精细化管理的问题。区财政局已与区规土局、区征收中心等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对接,进一步提高政府性基金收支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已加强与相关项目主管部门的对接,根据政府投资计划项目执行进度安排项目预算。
(三)对国有经营预算收入未按规定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问题。区财政局20xx年将参照市局标准,按当年国资经营预算收入的22%调入公共预算资金639万元。
(四)对收入预算编制缺乏管控的问题。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将透过开展国有企业经营收益的审核、审计,加强国有企业经营收益收缴管控。
(五)对未根据当年收支变化状况编制预算调整,以及提交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调整20xx年度区本级财政收支预算的报告》中,未列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状况的问题。区财政局承诺从20xx年起国资经营预算如有调整项目,将按规定程序报区人大审议。
二、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状况
一是预算执行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对预算编报不准确、调整不及时的问题。区房管局承诺今后专项经费预算执行的调整将在与各职责单位充分沟通的前提下,向财政申报预算调减计划,有序合理的保证专项预算执行率。江川路街道已认真分析部分下属单位预算不准确、预算执行率偏低的原因,并承诺今后编制预算时思考全面,充分摸排,避免类似现象再发生。莘庄工业区管委会修订和完善了财政支出执行进度考核办法、预算编制及调整工作的相关细则,进一步规范工作。新虹街道承诺今后将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政策培训以及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
(二)对未按实列支预算费用的问题。区残联承诺今后进一步规范资金拨付,不跨年下拨和使用项目经费,在20xx年底结账清算时已经严格按规定执行,不虚增支出。区卫计委自20xx年起,其下属单位的制度外用工费用不再经区卫计委转拨,而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国安公司,确保预算支出真实性。江川路街道及下属单位已将挂账福利费使用完毕或按规定上缴,并承诺今后据实列支。
(三)对存量资金清理、收缴不及时的问题。公安局闵行分局已将结余的644万元世博经费上交区财政局。紫竹产研院已将市拨专款等结余资金383万元上缴区财政。区残联已完成两家关掉机构相关证件的注销手续,账户结余资金22.09万元已上缴至区财政专户;区残联已组织13个街镇上交了专项资金检查整改报告及结余清理报告,并将结余资金共计1230.65万元上缴区财政。江川路街道已将宕于民非机构的万人就业项目滚存结余资金269.72万元收缴至街道财政。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已将宕于被补贴单位的财政补贴结余资金766.29万元收缴至管委会账户。
二是遵守法律法规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对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的问题。区卫计委及下属单位承诺今后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按规定实施采购,落实专人负责与供应商签定购销合同,采购前由专人负责询比价。
(二)对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的问题。区房管局的罚没收入1万元,新虹街道的利息收入和房租收入共计10.11万元均已上缴区财政。江川路街道已与下属公司签订33套房屋的委托租赁管理协议,今后租金收入将按协议约定上缴街道。区城管局承诺今后加强案件审核,尤其是跨年度的关联案件审核,防止跨年度案件再次出现少处罚金的状况。
三是财务核算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对公务支出经费使用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卫计委下属古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民非组织名义购置的 ……此处隐藏92690个字……公司、合肥亚太置业有限公司2家企业欠缴的土地出让款4095。91万元,已全部足额清缴;安徽湖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欠缴的530。05万元,县国土资源局在多次催缴无果情况下,已于xxx年3月向合肥市仲裁委申请仲裁,合肥仲裁委已受理该申请(〔xxx〕合仲字第0096号)。
2、关于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未及时清理缴库问题。
针对审计报告中“未及时清理缴库的大配套费563万元、不明款项470万元”的问题,截至目前,已查明确认并缴库1010万元,剩余23万元资金确实无法查明,如在规定时间内仍无执收单位确认,将由县财政部门统一划缴国库。
3、关于“定期存款占用待结算资金”“用预算资金办理定期存款”问题。
县财政局已收回到期存款17000万元。
今后,县财政部门对到期存款原则上不再进行续存,财政资金定存额度将逐步减少。
4、关于“部分专项资金存在沉淀现象”的问题。
县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大资金审核拨付力度,截至目前,沉淀资金已清理消化74784万元,清理消化率达74。8%,同时要求县财政部门建立健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长效机制。
二、关于部门预算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一)部门预算编制方面问题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关于卫计委“部分支出预算编制不细化”问题,县政府责成县卫计委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规定细化预算科目,编实编细预算;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马湖乡财政预算调整没有履行手续的问题,马湖乡已补充了xxx年和xxx年预算调整履行手续,该乡已在财务制度中明确财政预算调整需先经人代会批准通过方可执行。
(二)部门预算执行问题
1、关于预算收入未按规定完成问题。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县卫计委“未完成预算收入任务1197万元”的问题,县卫计委将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意识,在不断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科学安排收入和支出计划,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管理。
2、关于超预算支出、项目预算支出执行不到位问题。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县卫计委“超预算支出、项目预算支出执行不到位”问题,县卫计委今后将严格落实《国务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和新《预算法》等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增强预算的执行力;针对审计报告指出“马湖乡向非预算单位拨付15。5万元”的问题,县政府已责成马湖乡出台制度,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3、关于截留应缴非税收入问题。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县住建局截留4。33万元房租收入”问题,县住建局已将房租全额上交县国库;针对审计报告指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滞留应缴款143万元”的问题,县疾控中心已将应缴款项全额上缴县国库;针对审计报告指出“马湖乡马湖社区截留计生罚款1。2万元”的问题,马湖乡马湖社区已将1。2万元上缴国库。
4、关于专项资金结余较大、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问题。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卫计委两年以上结余结转财政资金合计462。79万元”的问题,县卫计委已将结余资金全部上交县财政;针对审计报告指出“住建局结余专项资金409万元”问题,县住建局已将上述余款全部上缴县非税局。
5、关于漏缴税费问题。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县市政公司漏缴企业所得税12。87万元”问题,县市政公司已足额补缴企业所得税。
(三)其他财政财务收支问题
1、关于乡镇卫生院自立收费项目和超标准收费问题。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牌坊乡、古城镇和龙塘卫生院自立收费项目和超标准收费问题,县卫计委已责令牌坊乡、古城镇和龙塘卫生院对自立收费项目和超标准收费立即予以纠正,对其违规收费行为在全县卫生计生系统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对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收费进行了专项检查。
2、关于存在“搭车开药”问题。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牌坊乡卫生院许姓医务人员“搭车开药”问题,县卫计委成立了调查组,对牌坊乡卫生院进行了全面调查,已责令许某将多开的药品价款576。61元上缴乡卫生院,并给予许某行政警告处分。
3、关于违规公费支出问题。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县园林局公费旅游问题,县园林局已退还旅游经费3万元,县住建局给予园林局系统内通报批评,责令园林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书面检查,对外出领队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
4、关于违规使用院民供养资金问题。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马湖乡敬老院用院民资金发放工作人员补贴共计14。9万元”问题,马湖乡敬老院工作人员将已领补贴款全部退回乡财政所,该乡已将敬老院财务纳入乡“三资代理中心”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今后不会发生类似现象。
三、关于审计发现的其他有关问题整改情况
(一)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不够严格问题
1、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县疾控中心、庐州卫校印刷费15万元,庐州卫校教材款31万元以及县园林局采购广告宣传牌14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问题,县卫计委已制定了《关于印发卫计委机关办公用品采购印刷管理办法的通知》(卫计办〔xxx〕129号)文件,要求委机关和委属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实行定点印刷和政府采购;县园林局已按要求认真自查自纠,今后对5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范程序执行。
2、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xxx年古城卫生院未实行公开招标,出租18间门面房,租赁期限未定,每年租金3。6万元,公务用车也未严格执行定点维修”问题,古城镇中心卫生院门面房出租已按照肥东县政府采购和资产出租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实行公开招租确定承租对象,规范租期和合同管理;古城镇中心卫生院急救车辆已按规定,履行车辆维修相关程序,实行定点维修。
3、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2013年至xxx年期间,马湖乡政府宣传标牌制作安装、乡财政所装饰工程等没有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实行招投标,直接发包,合计110万元,在工程项目设计等方面也未履行招投标手续”问题。
马湖乡已修订了乡财务制度,明确规定工程建设严格实行集体研究、合同管理制度,资金拔付按工程合同与工程进度挂钩,3万元(含3万元)以上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下的,采取邀请招标方式,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工程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
(二)标后监管不到位,合同价高于中标价问题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马湖乡与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分院签订合同,设计费为13元/平方米,而该公司中标价为10元/平方米,合同价比中标价高出3元/平方米”的问题,马湖乡已报经县政府同意,在公管局完善了相关手续。
(三)违规接受挂靠和转分包工程项目问题
县住建局已制定和完善了《县住建局禁止转包、分包、挂靠管理制度》,强化工程监管和制度约束,杜绝挂靠、转包或拆分包等违规经营行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下,我们将以此次财政同级审计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整改力度,完善管理制度,努力提升全县的财政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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