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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文秘岗位规章制度文秘岗位规章制度
岗位名称:文秘
直属上司:经理
岗位职责:
1.负责起草公司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及总经理讲话稿。
2.负责起草公司股东人和董事会的会议材料。
3.负责公司其它重要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的整理。
4.负责公司文件的起草、打印、登记和存档工作。
5.负责公司印章及总经理签章的'刻制和使用管理。
6.定期编辑《公司通讯》。
7.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公司来宾的接待工作。
8.完成总经理和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内容:
1.协助主管对人员的招聘。(按招聘流程)
2.新进人员和离职人员的手续之办理。
3.协助主管对新进人员的教育训练之准备与后序工作之进行。
4.全企业人员档案的建立与管制。(电脑化)
5.对试用人员之试工与考核调查。
6.负责全公司人事异动工作。(转正,升职,调动/降职等手续之办理)
7.全公司奖惩手续之办理。
8.对各类资料进行签收,整理并分类归档。(公司内程序文件/内部联络/外部联络/会议资料/各类培训资料/考勤资料/奖惩资料/人事异动资料等分类整理)
9.每日/月对全公司职员工的考勤工作。(每日/月之考勤日报表/每月人力流动统计表/请假、放假手续办理/平时查卡、监卡/加班申请手续等)
10.月底对相关报表的整理并交于财务。
任职资格:
1.熟悉办公软件操作
2.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有耐心,工作认真、刻苦耐劳
3.能够完成公司日常事务的工作
4.安排好会议,准备好会议的内容
篇二:文秘科规章制度文秘科规章制度
一、科室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
(一)工作职责
1.负责县委常委会议、书记办公会议、县党政联席会议、县委召开的全县性会议和县委办公室召开的重要会议的服务;
2.负责县委领导同志公务活动和县四大家重要会议与活动的统筹协调服务;
3.参加县委、县政府重要接待活动;
4.负责编写县委大事记;
5.负责收发文办理;
6.负责县委、县委办印章的`管理及县委颁发印章的刻制、发送和证件制作;
7.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管理和县委办公室的保密工作;
8. 负责全县办公室系统的业务指导和秘书队伍建设;
9.负责县委办及归口管理单位的有关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考核奖惩、老干、人事档案、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10.负责《中办通讯》的发行;
11.完成县委、县委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要求
1.会议服务:周密细致做好会议方案、统筹、协调、服务,确保会议圆满成功。
2.档案管理:收集广泛、资料齐全、科学编制、符合标准;注意质量,安全管理;提供便利,竭诚服务。
3.公文办理:文稿起草、修改体现党委决策意图,提出的政策措施切实可行,公文主题突出、结构严谨、文字精练、表达准确、格式规范、及时迅速。
4.文件收发:收发上级文件,呈送文件和迅速快捷、程序严密、不泄密、不遗失。
5.《中办通讯》发行工作:及时完成市委办公室征订指导任务数,扩大刊物覆盖面,抓好学刊用刊。
6.稿件发行工作:每人每年度争取在省级刊物发表一篇以上,在市级刊物上发表一至两篇。
(三)目标要求
确保人事秘书科各项工作在省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中进入先进行列,力争全市第一。其中《中办通讯》工作在全市名列前茅,档案管理创市档案工作先进单位,规范做好办文发文工作,创市一流。并配合县委办公室在市、县目标管理考核中评为先进单位。
二、定岗原则
(一)根据人事秘书科的工作职能,确定4个工作岗位职能,把科室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岗、到人。
(二)对参与会议服务及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安排,共同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三)因人员异动或临时性工作调整,造成某个岗位人员暂时空缺,按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安排,空缺期间指定其他岗位人员顶替,履行该岗位职责。
三、个人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
1.主持科室全面工作。
2.负责市委领导来县的公务活动服务。
3.参与全县性重要接待活动。
4.负责县委常委会议、书记办公会议、县党政联席会议,县委召开的全县性会议和县委办公室召开的服务。
5.负责县委领导同志公务活动和县四大家重要会议与活动的统筹协调服务。
6.负责县委、县委办印章的管理。
7.负责县委和县委办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及《中办通讯》的全面发行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三:公司规章制度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不在私人电话、通信中涉及机密;不得携带机密文件游览、参观、走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二、凡有秘密内容的文电、草稿、资料、档案、表册、照片等在拟制、打印、复制、收发、传递、阅办、保管、清退、归档、移交和销毁等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保密文电管理工作的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复制抄录和保存秘密文件,机要文电必须存放在加锁的文件橱内。
三、对收文和发文,要严格按登记、传阅手续办理,并定期检查清理,发现短缺要及时查找,如有丢失,要及时报上级备案。工作人员调动时,必须将个人所保存的机密文电、统计资料等进行认真清点、交接,不得带走。
四、加强印信管理中的保密工作。凡需加盖印章的,都要严格按印信管理规定办理。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印章和各类介绍信函,不准携带公章外出,下班后必须将印章锁入保险柜内。
五、加强对现代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和计算机联网管理,严禁在非保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涉及机、绝密事项。使用计算机及其网络时,不能在互联网网站上刊登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不能利用电子邮件在互联网上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不能利用外网计算机处理、存储、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处理、存储、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的计算机及其网络必须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领导干部、涉密人员不得使用手机谈论秘密事项;不得将手机带入谈论秘密事项的场所。
六、跟随领导出发的司机 ……此处隐藏136298个字……划和总结。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好本室资料并归类存档。
十二、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含英语组收录机的管理)。
篇五十五:公司规章制度遵守财会人员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熟悉并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工作,办理会计事务客观公证,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负责全镇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负责财经法规及有关政策宣传、贯彻工作。认真履行《会计法》、《中小学财务制度》所规定的各项职责和权限,克已奉公,忠于职守,严守有关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抵制一切违反财经制度的开支。
负责上级主管部门财务管理工作的施行。
负责有关财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全镇学校财务人员(会计、报帐员)的管理工作。
负责所属学校各类帐户的设置、管理与财务收支核算工作。
负责按规定要求向县有关部门结报财务收支情况,定期进行财务分析。
负责镇(区)教育财务年度预、决算编制和所属学校预、决算编制的指导与管理。
负责票据的统一认购、缴销、保管工作。
负责对单位法人财务印鉴的保管。
负责课簿本、资料的征订发放工作。
负责全镇中小学幼儿园收费业务指导工作。
负责全镇教育资产管理工作。
优质高效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服务水平。
篇五十六:公司规章制度为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生产力,由中国民生投资集团投资,建立中国民生投资集团陕西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公司”)。为了维护公司和出资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名称:中国民生xx集团陕西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待定
第三条 经营范围:开展能源、城建、工业、文化产业、农牧业及深加工等方面的投资,并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及煤炭、矿产、加工、建材、建筑等多个产业领域的投资经营。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出资人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为出资人实际交付并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第五条 中国民生投资集团为投资方,中国民生投资集团董事会委派人员担任陕西公司执行董事。陕西公司的重大事项由中国民生投资集团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六条 陕西公司成立后,可以吸纳其他社会法人入股,届时可以修改章程,成立新的董事会。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日期。
第二章 公司机构
第八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中国民生投资集团负责。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董事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九条 陕西公司总经理由执行董事向董事会提名,中国民生投资集团董事会任命。
第十条 陕西公司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陕西公司的全面工作,落实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决定陕西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6)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0)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11)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董事会报告;
第十一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提名,董事会任命或免职。总经理在执行董事的领导下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1人,由中国民生投资集团董事会委派。监事对董事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董事会;
第十三条 公司设总工程师1人,总会计师1人,总经济师1人,制定详尽的岗位职责,实行目标化管理,各司其职。
第三章 公司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查。
第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报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第十六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公司应于每年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四章 公司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十八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无限期经营。
第十九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董事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4)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6)经营不善引起的破产。
第二十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董事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二十二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三条 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一式四份,股东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第二十五条 公司章程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的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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