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入股违纪检讨书
尊敬的县纪委领导:
我叫**,中共党员,2003年大学毕业后到***中学教书,2009年6月到***水务局工作。今天,我满怀愧疚和懊悔写下这份检讨书,以表达我对违反纪律行为的忏悔之心!
我的违纪,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1年,我与他人合伙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养殖***。为获得扶持和顺利验收,经合伙人商议并委托代表合作社将跑项目费用送给时任***扶贫办主任***,导致违纪。这件事,我辗转反侧的悔恨,不该不顾党纪的规定违规入股合作社,伙同他人养殖***,为得到国家扶持和顺利验收,给他人送去“跑项目经费”。这件事情的发生,看似偶然,实属必然,痛定思痛,我认真地剖析了所犯错误的原因:
一是平时不注重学习。现在回想事情发生的经过,本来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但由于平时自身要求不严,不加强党纪党规学习,以致在关键时候没能很好地把握住自己,违反规定入股合作社,伙同他人养殖***,送“跑项目经费”,漠视党规党纪,主要就是平时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学习不够,没有深入领会,以致各种错误的思想趁机而入占据了头脑,影响了心态,放宽了言行,从而造成了在自己身上发生了本不应该发生的问题,给党抹黑,让组织操心。
二是存在侥幸心理作怪。“要想人莫知,除非已莫为”,违规入股合作社,伙同他人养殖***,是我心存侥幸心理,说到底说是一种赌徒的心态,总认为以前有很多类似的情况,总认为,这么多单位,这么多工作人员,不可能就检查到自己头上吧,殊不知纪网恢恢,疏而不漏,教训深刻。
三是纪律观念淡薄。刚参加工作的时候,我都能遵守纪律规定,工作兢兢业业,做事谦虚谨慎,但到水务局后事较少,自己逐渐的放松了以自己的要求,自己能把握住原则,违规入股合作社,伙同他人养殖*,送“跑项目经费”严重违反了党纪党规,受到纪律的惩罚实属应该。
如今,大错既成,我深深懊悔不已,现在想来违规伙同他人养殖**,还送“跑项目经费”,实在不应该。为此,我向党组织深刻检讨,从以下三个方面做一名遵规守纪的人。
1、加强学习。理论是行为的向导,修养是理论的升华,通过反省我违规伙同他人养殖**,送“跑项目经费”的违纪行为,无不与自己的理论水平低,自身党性修养差有着直接的联系,我决心在下一步学习工作中,本着学习是为了武装自己的头脑而不是武装自己的嘴巴原则,向书本学,向他人学,向实践学,坚决做到理论与实践并重,纪律与行为并重,做人与做事并重,努力做一个让组织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的人。
2、立足党纪。党性是立身之本,在以后做人做事过程中,我一定用实际行动反思、反省,以党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做老实人,干老实事,不弄虚作假,不欺下瞒上,不断修正自己的人生坐标,树立正确的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时刻把精力用在工作上,用自身的实际行动在扶贫工作中贡献自己的力量,想脱贫群众所想,急脱贫群众所急,尽自己应尽的职责。
3、守住底线。如今组织找我谈话,教育我,帮助我,使我深刻认识到当年伙同他人养殖***,送“跑项目经费”的事情严重违反了党纪党规,违背了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违背组织培养的初衷。在以后工作中,我一定吸取之前的教训,加强党性修养,用好纪律的尺子,不该做的坚决不做,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请组织相信我,监督我。
检讨人: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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