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季开学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区教育办、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潍坊市教育局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件在校园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抓好“三个一”活动
1.立即召开一次校园安全专题会议。各单位要立即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会、全体教师会、全体学生会专门部署学校安全工作,按照《潍坊市学校安全风险清单》有关要求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立即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风险隐患排查。各单位由校长(主任)牵头,可邀请当地公安、消防、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对校园内的消防、食品、校舍设施、特种设备、实验室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推进隐患整改。加强安全预警,进一步梳理需要重点关注的季节性安全问题清单。研究推进学校安全风险清单、突出时间节点的常规工作清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清单、教育培训清单、岗位责任清单等,通过清单管理实现学校安全管理常态化。
3.立即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一是利用安全课、班会、潍坊市安全教育平台等渠道对学生、家长进行消防、防溺水等专题安全教育。二是开展丰富的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落实“1530”安全教育制度,在“安全教育日”、“防震减灾日”、“全国消防日”、“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进行系列专题教育。
二、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
按照“管业务管安全、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进一步明确岗位安全职责和任务,落实具体措施,健全校园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巩固提升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三、规范聘用学校保安人员
严格按照《潍坊市校园安全建设标准》要求配足配齐保安:学生300人以下的学校配备3名专职保安,300至1000人配备6名,每增加1000人增配3名。有住校生的学校要酌情增加保安人数。学校内部保安人员要从校园保安公司统一选聘;农村小学和幼儿园可在本村或就近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公安机关负责政审,经保安公司培训合格后担任学校保安。学校保安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精神病史,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人格健全,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责任心强;依法考取保安员证,具备一定的搏击能力。吸引退伍士兵、青壮年从事学校安保工作,不能让保安成为安置老弱病残的岗位。
配齐配好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按照相关标准聘用专职保安员,配备相应的护卫器械。倒排工期,在2020年10月底潍坊督导前,50岁以下保安达到50%,城镇“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2021年底前,中小学幼儿园保安员年龄50岁(含)以下数量达到100%;乡村创造条件设置“护学岗”,通过保安公司派驻、志愿者、邀请社区(村)干部值守等方式,加强上放学时段防护。
四、加强学校保安人员管理
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对第三方公司提供服务的保安或学校自行聘用的保安人员要加强工作管理、定期进行培训,进一步明确门卫岗位安全职责和任务,确保招来的人能够管用,建立一支适应学校安全工作需要的精干队伍。保安人员要熟练使用警棍、钢叉、脚叉、盾牌、辣椒水、对讲机、一键式报警等警用设备,并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置能力。保安必须持警械上岗,准确说出自己的年龄,进门测体温、出示健康码。外来人员严格登记,确需进入校园的,学校人员出来接。保安态度要和蔼,各级各类检查人员到校门口后,保安要第一时间通知校长,校长及时向教育办和教体局学校安全工作科汇报。上级检查情况虚心接受,立即整改。
五、完善校园监控和一键式报警,规范使用防撞设施
重点部位储存90天,特别是楼道拐弯处、食堂内所有工作间必须有监控,监控室干净卫生。监控管理人员熟练掌握监控技术,“一键报警”要完好并且能使用。正确使用防撞设施,让防撞设施真正发挥作用,可邀请学校安全科工作人员到学校指导使用。
六、完善学校车辆进出制度
在上放学期间,实际条件允许的学校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和行人施行分流管理。条件不允许的学校在学生上下学时段,机动车辆严禁进出。学生在校期间,要关闭大门(包括有自动升降杆的大门口),禁止外来车辆进入校园。
七、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学校每天在学生上、下学时段,安排1名校级领导带领两名教师值班,连同校园保安共同维护好校门口秩序,确保无学生拥堵、集中逗留等现象。对一时无人接走的小学生和幼儿要安排专人集中看护。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可在家长自愿的基础上组建志愿队伍协助搞好执勤。
八、严格执行校园进出制度
严格履行进出校门来访登记制度,规范要求,对来访人员身份信息、目的进行准确核查、登记,对外出请假学生事由准确核查、登记,对身份信息、进出校园意图不明的人员严禁进入与放行。要做到四个一定:外来人员到校找人,一定打电话联系要找的人,经同意后方可进入传达室会谈;外来人员或者有关部门来访时,一定出示证件并请示校长;外来人员包裹一定进行打开盘查;来访人员身份确认后,一定登记入校。
九、加强维护校门区域安全,维持好上下学秩序
在对学生上下学方式进行详细摸排统计的基础上,各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根据各年级不同情况,通过制定错时接送制度、按班级划分接送区域、不同年级设立各自放学集散点等多种形式,合理安排家长接送时间,引导学生家长到指定区域接送。同时,值班民警、带班学校领导、值班教师、当值保安、学生交通监督员各尽其责,维护放学交通秩序,缓解校园交通压力。要配合公安、交通、城管执法大队、公共交通服务企业等相关部门,组织各寄宿制学校召开联席会议,通过制定全市寄宿制上下学时间表、统筹调度接送车辆等多种形式,联防联动,共同商讨寄宿制学校节假日上下学问题。
十、持续抓好交通(校车)安全。
1.做好校车公司化运营管理。指导、监督昌邑市启顺校车有限公司有序安全运营;对校车司机和照管员进行心理健康专题教育和安全教育培训、举行校车事故应急演练;检查维修校车监控系统并利用网络监控平台对校车进行实时定位和监控,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每天安排专人检查校车内卫生、交接单规范填写、乘车学生安全带规范使用、校车内防疫措施等内容;联合辖区内交警不定时路面突击检查校车,纠正驾驶员的违章行为。
2.加强周末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各寄宿制学校要与当地公安交警、车辆服务公司等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共同协商签订在校生《周末乘车协议书》,确保学生周末乘车安全。
十一、持续抓好防溺水工作。
各单位要加大防溺水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家长的督促提醒,落实两提醒三反馈制度,让家长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加强对上、放学途中安全管理,对上、放学经过水域较多且年龄较小的学生,要落实安排家长或有关人员护送等防护措施。加强学生午间管理,特别是非住校生的管理,要时刻关注学生动向,严防学生在午间休息、离校时外出游泳;加强对学生的出勤管理,对缺课的学生要查明原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严防学生上学期间外出游泳;准确摸清本单位孤儿、单身家庭、留守儿童、外来务工子女底数并做好重点包靠。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工作认识,绷紧安全弦,严格工作管理,严防校园安全事故发生。下步,市教育和体育局将对加强门卫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不定点、不打招呼的明察暗访,对校园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玩忽职守、管理不严等问题进行严肃通报与问责。
请各单位将落实“三个一”和潍坊市教育局安全工作视频会议情况于9月11日前报送至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发市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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