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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党课材料

时间:2024-09-20 22:06:17
乡村振兴党课材料(全文共3092字)

同志们:

本年度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围绕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2021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进一步的全面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出发,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历史观,强调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下面,我结合党发展的历史,就如何切实做好推动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谈谈我的一些认识,与大家共同交流学习。

一、推动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历史使命

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现代化。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的进度和质量成色。与加速推进的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相比,农业农村现代化是“新四化”同步发展的突出短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发展现代农业不能照搬国外大规模经营的模式,必须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问题,既要解决好农业问题,也要解决好农民问题。因此,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高度重视占中国人口最大多数的农户群体的福祉增进,加速农户的现代化转型,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政治问题。

农民问题始终是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农为邦本,本固邦宁。他还曾引用毛泽东在延安对美国记者斯诺讲过的话,“谁赢得了农民,谁就赢得了中国”。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为广大农民谋幸福,全力解决中国农民问题。新中国成立前,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没有简单照搬马克思主义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所倡导的土地国有制,而是采取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使农民从政治上获得彻底解放,经济上获得自由。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不断探索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道路。1978年底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恢复家庭承包经营在农业生产中的基础性地位,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并载入《宪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写入党章,成为全党的共同意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实现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初步形成了引导农户走上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的基本政策框架,不断加大政府对“三农”的政策支持力度和对贫弱农户的直接转移支付力度,促进普通农户的增收。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以前所未有的浓重笔墨,强调共同富裕,提出“十四五”期间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原则,坚持共同富裕方向;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到2035年,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目标。加速推动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对于缩小收入差距、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意义重大。

二、推动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面临的主要挑战

农户经营仍是现阶段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面。农户经营是农业发展和粮食生产的基本力量,农户能否与现代农业实现有机衔接,直接关系到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改革开放40多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社会主义市场化进程的深化,农村中的2亿多农户群体已经严重分化,初步形成了追求利润最大化、现代化的职业农户,追求家庭效用最大化的兼业生计农户,退出农业生产领域的非农化农户,少量维持家庭简单再生产的生存型农户等四大群体。其中,集生产与消费双重属性于一身的兼业生计农户构成了当前我国农户的主体,也是推动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主要目标群体和重点任务所在。

我国农业仍然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基础设施条件薄弱。数据显示,我国耕地的灌溉面积只有45.9%,并以地表水为主,占灌溉耕地面积的近7成。近年来,为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国家不断加大建设高标准农田力度。到2022年,全国计划建成10亿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稳定保障1万亿斤以上粮食产能。但在地块细碎化、经营分散化的农户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着国家投资缺口大、建设质量难以保障的挑战,特别是在一些丘陵地区,因基建成本高,加上农户分散经营,地块细碎,打破农户承包地的产权边界、连片平整难度大,造成一些高标准农田只修了四周外围的路与渠,被农户戏称为“镶金边工程”。因此,建设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必须解决分散农户生产存在的副业化、兼业化、老龄化问题。

三、推动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重要途径

推动广大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要从解决农户当前存在的小、散、兼、弱等共性问题为切入点,深化农村改革,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培育好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积极探索多模式的发展路径。

(一)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技推广体系始终是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基础性力量。这是由农业的多功能属性,农业技术的公共物品性和外部性,以及我国大国小农的国情农情和发展阶段等多种因素所共同决定的。。坚持农业科技的自立自强,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其成果的公共推广应用,是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调动广大农户种粮积极性,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基本根基所在。

近些年来,立足于农户的生产需求,在粮食等大宗农产品领域,以专业服务公司(大户)、农机植保合作社及供销合作社为代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大力开展农业生产过程的托管服务,坚持不改变农户的独立生产经营决策主体地位,通过专业化、规模化、社会化、集约化的现代科技和机械装备服务,促进农户生产与现代农业的直接结合,让农户直接分享到现代农业生产带来的节本增效收益。为构建起功能完备的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今后应引导各类服务组织按照农产品的作物品种,加速构建从“种子到筷子”的全产业链的服务体系,尤其应加大生产前端的良种化应用和产后的商品化处理等重点环节的社会化服务开发,以全面实现农户生产方式的现代化转型。

(二)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从国际经验看,凡是实现了农业现代化的国家,无一例外都是农民组织化程度高的国家。农户的组织化程度低,是我国推动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的最大障碍。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农民的组织化问题,改革开放之初,农村全面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中央文件曾多次强调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积极做好为农户提供生产、经营、技术等方面的统一服务,解决农户一家一户解决不了、解决不好、解决了不合算的问题。但集体的统一经营服务较长一段时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2018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的第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率。随着土地二轮承包期即将到期,在继续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前提下,应不断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促进农户的承包地流转和完善全程化的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上共同发力。在城镇化速度较快的地区,应引导和鼓励农户向家庭农场、专业服务大户、农民生产合作社等流转承包地,促进土地的连片经营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壮大种田能手为主体的家庭农场队伍,实现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耕地质量和资源利用率改善的同时,培育一支现代化的职业农民队伍,不断筑牢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的基础。对于经营承包地意愿较强的农户,应通过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速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发展土地(社区)股份合作社和专业合作社,通过合作社的服务平台,与各类现代化专业服务组织和市场终端商对接,实现兼业农户走上服务规模化的适度规模经营道路,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的现代化。顺应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的发展大趋势,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解决进城落户农民的后顾之忧,引导进城落户的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防止耕地被撂荒或细碎化。同时,应高度重视对农户的综合培训,特别是增强农户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提升广大农户的人力资本水平,转变农户的传统观念,全面推动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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