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总结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总结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以转变政府职能、逐步实现政府工作法制化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与时俱进,在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公开化、提高立法质量、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制度等方面继续取得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围绕政府法制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建设
去年,我办在全市四次解放思想大讨论中,认真学习“十六大”精神和xx同志“5.31”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质,按照罗志军市长、许慧玲副市长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三个促进,一个加快”,即:促进加快发展、促进转变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围绕政府法制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建设步伐,努力改变过去封闭式的工作方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社会,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的公开化程度。一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适应入世要求和增强全民法制意识,我办先后在机关、基层单位多次举办“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和“适应、利用wto规则发展自己”的专题讲座。在“十六大”召开前夕,我办以“建设法制城市,推进依法行
政”为题,及时总结近年来我市政府法制建设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并通过新闻媒体和网上向社会进行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二是建立网上法制服务制度。我办网站已于去年7月正式开通,并与市政府政务大厅链接,现设有工作动态、行政法律法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投诉信箱和法制咨询指南等9个栏目,并初步在网上建立了以我办为中心、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娲?室)为成员的政府法制咨询服务网络,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制咨询和法律求助服务。三是开展“基层法制员”试点工作。通过鼓楼区及其江东街道建立基层法制员制度和街道法制工作接待站,使基层法制工作发挥了“一个窗口,两个功能”的作用,即,窗口宣传接待服务和让广大群众了解行政法律法规、政府行政职能以及监督行政执法的作用,为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进街入区开了好头。
二、围绕全市经济建设中心,加强地方立法定规工作
我办认真按照年初制定的立法计划,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需要,努力适应入世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体系的要求,从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入手,本着维护政府全局利益、投资者利益和群众利益的宗旨,不断改进立法审查,严格立法程序,较好地完成了政府行政管理和改善投资环境需要的一批立法项目。全年共完成《南京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条例》、《南京市林地管理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完成《南京失业保险管理办法》、《南京物业管理办法》等8件政府规章以及《南京市大宗货物运输招投标管理办法》等19件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此外,我办还对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大常委会发来征求意见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港口法》等16件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进行专项研究,并提出了修改建议。在今年的立法工作中,我办突出以优化投资环境、加强城市管理和规范行政管理为重点,一是抓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立法项目。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意见》,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重点研究制定《南京市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办法》、《南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南京市企业使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等一批促进投资软环境建设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配合市各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科学技术方面的奖励办法、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人防工程有偿出租出售暂行规定等9个立法项目,同时积极开展立法与执法分开的试点工作,为依法行政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二是规范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按照国家《立法法》和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要求,修改和制定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从实体和程序上解决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问题,从源头上提高整体立法水平。同时,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积极吸纳社会公众参与政府重大立法项目的研究、论证,全年共有10件立法项目通过不同形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涉及社会热点和公众关心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通过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及时向社会公布。在立法中,我们还十分注意把好涉及行政审批、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事项的审查关。如在审查《南京市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过程中,将事前审批改为事后监管,既满足了加强管理的需要,也符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三是认真做好全市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后续工作。相继出台·了《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照上位法和上行文的清理结果反复检查,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政企、政事、政社分开要求,违背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的文件,坚决予以废止或修改。同时加强对市政府各部门和区县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全市市级及区县、部门共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6624件,其中废止3048件,修改717件,继续有效2859件,整个清理工作已于去年7月份完成。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全年对市政府各部门、区县政府报送备案的4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此外,我办还坚持地方法规、规章实施周年报告制度。
三、围绕行政管理体制和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去年,我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继续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线,进一步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积极做好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我办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协调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制定出试点工作方案和执法试行办法,明确了试点工作机构、试点范围、职责权限、队伍编制、经费安排以及试点的具体步骤和要求。这项工作已于去年9月16日顺利实施。为贯彻国务院17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我办在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跟踪调研的基础上,初步提出了全市加快推进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试点的工作意见和改进、完善城管综合执法的方案。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总体要求,我办积极配合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全市13个区县和50多个行政执法机关通过大力开展文明优质服务和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活动,使行政执法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三是加大对专项执法情况的检查力度。为加强地方立法的后续监督,我办还依法组织市有关部门对市劳动局执行《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办法》和《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此处隐藏11764个字……法“五规范”,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按照市优化办的安排部署,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推行行政执法“五规范”的实施方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用语、执法文书和行政处罚案卷制作进一步予以规范,并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对制定的“五规范”制度进行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7月,我办与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对行政执法“五规范”落实情况,采取听汇报、查档案、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了集中检查。共查阅案卷709部,召开座谈会22次,回访服务对象和处罚对象176人次,有力推动了行政执法“五规范”活动的深入开展。为加强督导检查,制定了《**市优化发展环境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考评细则》和《关于行政执法“五规范”检查的实施方案》。根据考评细则和实施方案,与市纪委、监察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对各县(市)区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全面检查,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不断健全和完善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廉洁高效运行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印发了《关于统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格式的通知》,统一规范了全市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格式文本。在对各部门上报的基准制度和阶次划分基准的基础上,经过3个多月的收集、整理,对照法律法规核实确认,6月份,我办与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印制了《**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试行)》。内容共涉及全市43个行政执法部门,将现行有效的365部法律、法规、规章中相关处罚条款的有关自由裁量权进行了细化量化。共量化行政处罚条款1575项,细化违法行为2221项,建立处罚裁量标准5040项。目前,全市各执法部门基本建立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使随意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违法裁量、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4、全面落实培训考试制度,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坚持把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作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执法行为的切入点,不断加大培训力度,严把执法人员准入关。为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今年组织开展了行政强制法骨干培训班,全市2200多名单位执法骨干参加了培训。从8月下旬至9月底,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分11期对全市3000余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考试,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5、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着力当好市政府行政决策的参谋和助手
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为市政府的正确决策把好关口,当好参谋。共完成了市政府领导批办的42件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依法审查了市政府领导批办的合同(合同协议)文本14部,确保市政府的决策科学合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制度,搞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和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对市公安局、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京唐港办事处等193个罚没处室的罚没许可证进行了年检。
6、积极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和案卷评查工作,着力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水平。
为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由主任张国华带队赴廊坊市进行学习考察。从我办和市城管局抽调骨干力量,组成调研小组,就目前我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现状开展调研,完成了对市区的调研工作。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调度。目前,已将市本级、遵化市和丰润区政府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请示和方案等材料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省政府审批。对市优化办抽调的40余本执法卷宗,组织人员开展评查工作,并在政府系统处长践诺评议会上进行现场点评,得到市优化办领导的充分肯定。
四、依法办
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努力化解社会争议
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方针,认真受理、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工作标准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一是研究谋划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为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意见》,并以市政府文件向全市印发。为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标准建设,9月中旬,利用两天的时间,举办了全市行政复议应诉暨行政调解培训班,全市58名业务骨干参加了学习培训。二是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全年共收到复议申请140件,决定受理符合条件的93件,已办结73件。代市政府应诉案件6件。三是扎实推进行政调解工作。为推进行政调解工作,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向全市印发了《关于建立市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并在全市建立了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市法制办负责办理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作用,对于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坚持每案必调、先调后审,调解率达100%。
五、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着力提高政府法制建设
坚持以依法行政考核为契机,认真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建设水平。在全省首次开展的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中,我市被省政府评为优秀等次。对此,市委书记王雪峰和市长陈国鹰两位市领导都作出了批示。王雪峰书记批示“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再创佳绩”;市长陈国鹰批示“市法制办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显著”。今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我市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及评分标准,并以政府办文件形式印发。起草印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度依法行政集中考核的通知》,抽调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多名干部组成考核小组,利用1周多的时间,对全市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考核。同时,根据省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认真研究、周密组织,及时制定迎查方案,精心做好迎接省政府的考核准备工作。
六、不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依法行政氛围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依法行政氛围,3月中旬,我办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共同举办了《**市公务员依法行政常用读本》首发仪式暨坚持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座谈会。原省法制办张国钧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3位市领导参加了座谈会。目前,该书被列为市委党校学习培训教材。同时,不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已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河北日报》、《河北法制报》等网站和报纸刊登载反映我市政府法制工作的信息30余篇。对此,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给予批示:市长陈国鹰批示“市法制办的工作卓有成效”;常务副市长王久宗批示“有了良好开局,继续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
七、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力配合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
为整治城市交通环境,市政府把清理取缔非法客运三轮车作为创建文明城的一项重要任务,多次召开座谈会、调度会进行安排部署。我办作为三轮车治理工作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取缔非法改装和销售三轮车的通告》,并就取缔三轮车的实施主体、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提出了合法性建议,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做出了应有的贡献。2014年6月,我办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创建全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2人被评为“**市创建全文明城市工作突出贡献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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