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标题:县妇女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建设的调研报告
一、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现状和发展趋势
1、现状:从近三年县乡村三级妇联信访接待状况看,以婚姻家庭类案件为主。2014年信访接待总数为469件,婚姻家庭类案件398件,占85;2014年信访接待总数为312件,婚姻家庭类案件255件,占82;2014年信访接待总数为240件
,婚姻家庭类案件为190件,占总数79.2。而在婚姻家庭类案件中,尤其以夫妻关系为首,这和我县近年来开展“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策研究与干预项目”有关。其他各类案件,部分分布在劳动仲裁、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公检法司等司法执法部门。不过随着我县妇女维权工作的提议社会化,多机构干预体系的日趋完善,案件呈现出多元化趋势,近三年婚姻家庭案件之外的案件数量分别为15、18、21,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尤其在劳动权益、政治权益等领域,案件比例有所上升,可以看出妇女依法维权的意识在日益增强。从我县为全队伍建设方面,自我县2014年承接“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策研究与干预”项目之后,依托这一项目,妇联立足调解家庭矛盾,消除家庭暴力,打出了我县妇女维权工作品牌,在维护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权益力度逐步增强,社会认同度也随之增强。在项目实践过程中,我县侧重构建“党政支持、妇联牵头、公检法司等多机构共同干预的社会化反对家庭暴力网络”,并逐步向妇女儿童维权的各个领域延伸,目前,多机构干预妇女维权的社会化网络,从县到乡镇局公司到村到社区,层层成立妇女维权领导小组,广泛吸纳妇女维权工作志愿者,组建“姐妹爱心互助队”、“巾帼文艺普法队”等各种形式的基层民间组织。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落在实处、取得实效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提供了较为坚实的组织保障。
2、趋势:首先,综上所述,随着妇联工作社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信访案件多元化的趋势仍会日趋明显,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其次,再婚后再次丧偶的老龄妇女权益保护问题日趋严重。我县某村65岁妇女郭某,前夫去世后,从河北省嫁到我县,和老伴关系一直不错,后老伴患病,其间百般呵护照顾,比儿女们有过之而无不及。然而,当老伴去世后,因郭某和继子女没有形成扶养和赡养关系,为此,即子女百般刁难。县镇村三级妇联、镇村干部、公安、司法、法院甚至于广电中心先后介入到此个案之中,虽少有阶段性的缓解,但始终由于法律在这方面的空缺,无法解决根本上的问题。统观这一方面的问题,由于中老年人再婚继父母与继子女没有形成扶养(赡养)关系,同时由于男性普遍短于女性寿命,为此再次丧偶后的老龄妇女居所、生计等一系列问题在法律保护方面都趋于弱势。随着老龄化进程的日益加速,这一问题将成为妇女维权领域一大突现问题。
二、实际从事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的社会工作人员队伍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现状。目前,延庆县实际从事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的社会工作人员数量共计833人。分布状况-行政机关61人,占7.32;事业单位131人,占15.73;民间组织134人,占16.09;城乡社区妇女组织507人,占60.86。结构状况为-性别:男性112人,占13.45,女性721人,占86.55;学历:本科以上222人,占26.65,大专118人,占14.17,高中中专及以下493人,占59.18;专业:社会工作专业2人,占0.24、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21人,占2.52,其他专业810人,占97.24;年龄:40岁以下242人,占29.05,41岁至50岁433人,占51.98,51岁至60岁158人,占18.97;除没参加过工作的志愿者以外,工作年限:5年以下86人,占12.00,5年以上15年以下261人,占36.40,15年及以上370人,占51.60;妇女工作年限:5年以下182人,占25.38,5年以上15年以下437人,占60.95,15年及以上98人,占13.67;工作职能:管理岗位660人,占79.23,专业技术岗位51人,占6.12,工勤技能岗位6人,占0.72,其他为无工作;职业评价等级:高级社会工作师2人,占0.24,社会工作师1人,占0.12,助理社会工作师0人,未获等级人数占99.64。
2、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从分布状况看,喜人的是我县除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及社会等应设妇联组织的单位按要求建立了妇联组织,全县相当12个企业单位也建立了妇联组织,为女职工权益保护问题提供了组织保障。除此以外,借助“双学双比”主体活动建立起一批种养殖协会、民俗旅游协会组织,为各级妇联组织提高妇女经济地位,进而提高妇女在家庭、社会中的地位提供了组织保障。更为喜人的是我县建立一批以康庄镇大营村“姐妹互助队”、旧县镇耿家营村“爱心姐姐服务队”等为典型的基层民间,有效的延伸了妇联工作触角,拓展了妇联工作覆盖面。存在问题
是相当一部分私企单位未设妇联组织,女职工权益保护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一些“妇”字号协会组织在经济引领上较权益保护方面作用明显的多,意识不够强。而基层民间组织这一领域大有拓展空间,这方面我们显得力量还相对薄弱,还没有根本思想组织覆盖、领导覆盖、工作覆盖。从结构状况看,首先从男女性别比例方面,我县近年来随着妇女维权组织的不断强化
,公检法司及民政、广电等多机构的层层介入,男性参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领域的比例逐年递增,还有相当数量的男性志愿者无偿参与到维权队伍中,形势着实让人感到欣慰。然而,从男女比例仍然呈现极大悬殊的现状,又显而易见的看到妇女维权在不断推荐社会化工作进程的过程中,注重吸收男性参与还是一个极大的问题。纠其原因从观念上很大程度尚且跳不出妇女来管妇女的使得狭隘的小圈子。从学历方面,低学历人群尚且占大多数,很大程度影响工作的创新开展特别是从实践到理论的提升。我认为首要原因在于我县为农业大县,大多数人口分布在农村,而农村妇代会,包括农村一些民间的和基层民间妇女组织中中低学历人群占绝大多数,其中还包括年龄结构中,年岁大的占大多数一定程度上也缘于此。特别是在农村妇代会干部这一重要人群中,选举法对年龄、学历、专业等都没有丝毫规定。前不久,我县对全县368个农村妇代会干部基本情况进行一次调研,40岁以下占22.01、40-50岁占54.89、50岁以上占23.10,且有12名妇代会主任年龄在60岁以上,最高达68岁;小学文化程度占7.43、初中文化程度占45.11、高中以上占47.55,且绝大多数属于在职学历。农村妇代会干部是基层妇联中重要的力量,这支队伍素质的强与弱直接影响我县广大农村妇女工作的开展,为此尽快提高这支队伍的素质应该是妇联维权干部队伍面临的迫切问题。此次调查年龄显示高龄化,以及工作年限显示数据中存在问题,我县认为还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妇联干部队伍人员流动相对较慢造成的。在妇联这一工作岗位上一干就是二三十年的人不在少数,这种现状一方面严重挫伤妇联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一方面严重制约 ……此处隐藏14825个字……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社区建设、司法矫正以及留守儿童、大龄未婚青年等特殊群体迫切需要等特殊领域却鲜有社会工作人员。
4、作用发挥不明显。当前,我县社会工作人员除了在社区服务领域发挥作用外,在其他社会领域,特别是在社会救助管理、收养服务、婚姻介绍、劳务中介等领域作用发挥仍不明显。而且,目前在社区服务领域中,社会工作者发挥也只是停留在计划生育、人口普查等常规性工作。
5、社会认知度不高。由于我县对社会工作缺乏宣传,在制度建设和理论研究等方面缺乏实践,导致全县上下对社会工作性质了解不足,对社会
工作概念理解模糊。
三、原因分析
1、缺乏统一领导。无论是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公益服务类的事业单位,还是社区,都在行政管理的大框架下,自成体系、各自独立。社会工作人才广泛地分布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各个角落,缺乏统一的领导和专门的规划,还没有真正纳入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中。
2、资金
投入明显不足。我县财力薄弱,对社会工作人才开发、培训等方面的投入相对不足,在岗从业人员很难走出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和学习其他地区的优秀经验,在一定程度制约了社会人才潜能的发挥。
3、岗位设置不明晰。当前,全国从上至下还未就社会工作岗位进行统一的规范,对于具体社会工作岗位设置,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和标准,致使社会工作人才“入口”不畅,一方面社会迫切需要各个方面的社会工作人才,去调节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另一方面由于无法提供明确的岗位,一些大专院校毕业的社会工作专业的大学生却难以找到合适的专业岗位。
4、培训力量不足。就我县而言,目前只有党校、电大等有限的几个培训机构,而这些培训机构开办的各类培训又主要以政治理论、手工操作等常规业务培训为主,没有专门开设针对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培训课程,无法满足社会工作者对知识素质和业务技能提高的需求。
5、工作力量单一。从目前来看,社会工作主要还是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工作,无论是投入还是服务,主要由政府提供,社会参与力量薄弱,远远不能适应实际的需要。同时,由于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和奖惩激励,社会工作者地位和待遇低下,民间对社会工作的参与热情不高。
四、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1、强化三个力度,营造社会氛围。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力度。社会工作人才广泛分布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各个方面,具有跨部门跨行业、高度分散的特点,要使他们真正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生力军,必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把他们凝聚起来、组织起来。始终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明确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本质属性和基本要求,牢牢把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正确方向。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在县委领导下,建立组织部门综合协调,人劳社保、民政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司法、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把分散在方方面面的社会工作力量整合起来。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力度。当前,人们对社会工作及社会工作人才的概念还十分陌生,加大对社会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社会工作的基本知识,广泛运用一切媒体,不断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形成有利于社会工作发展,有利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外部环境。三是强化典型挖掘力度。加强对在社会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或深得群众信赖和喜爱的社会工作者进行广泛宣传报道,提高公众对社会工作的认知度,逐步提高社会工作的职业地位和社会工作者的社会地位。
2、做到“三个一批”,加快人才开发。要建设一支职业化、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必须多管齐下,加大开发力度。一是尽快过渡一批。针对现已在职在岗、年龄及文化结构均为适宜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有计划的安排到具有社会工作培训资质或已开办社会工作专业的院校进行学习深造,让这批社会工作人才完成向专业的社会工作人才的过渡。二是抓紧引进一批。针对目前行政部门或社会团体中较为紧缺的社会工作人才,利用每年引进人才的有利时机,从高校社会工作专业的毕业生中引进一批,或利用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在外引进一批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人员到我县创办社会工作实体或到社会工作机构工作。三是定向培养一批。对于目前在社会工作机构中的从业人员,采取个人自愿、政府扶持的办法从中遴选一批,实行定向培养。同时,还必须注意专业化与群众性相结合,注意专业社会工作与志愿者服务相结合。在继续扩大志愿者队伍规模的同时,通过组织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和人员培训来增强志愿者的稳定性和专业素质,并不断提高其服务水平。
3、健全三项机制,强化保障措施。一是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将社会工作及其人才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用于全县社会工作的发展和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引进、奖励等方面。同时,敦促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逐步保障社会工作发展的必要经费,形成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二是健全政策激励机制。加大对社会工作机构的评选表彰力度,通过对社会工作机构的表彰促进社会工作机制在社会工作服务、人员培养引进、岗位设置管理等方面的优化,推动整个社会工作行业水平的提高。同时,将优秀的社会工作者纳入全县优秀人才和特别贡献人才的评选奖励范围,促进社会工作队伍素质的不断提高。三是健全聘用管理机制。深入调查研究,明确社会工作岗位的设置领域和配备要求,推进岗位设置工作。加快党政机关职能转变,充实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配备社会工作专门人员。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其他负有权益保障、社会救助职责的群团组织,各类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社区服务等机构,医院、学校等单位,通过岗位调整、增设专门的社会工作岗位,配备专业社会工作人员。探索并完善将社会工作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畴的新办法,不断提高社会工作人才的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水平,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工作人才的选拔、培养、考核、聘用、晋升和评价体系。
4、实行三措并举,推进职业进程。一是放开社会工作的开办范围。遵循“大社会、小政府”的理念,逐步淡出社会工作的行政范围,将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精力用于制定社会工作的规章制度、开展社会工作的监管、规范社会工作的秩序等方面,促进社会工作不断向职业化和社会化的方向发展。二是完善社会工作机构或组织的管理办法。从规范从业资质,强化注册认证,促进社会工作的职业化、社会化入手加强对社会工作机构(组织)的管理,防止部分社会工作机构(组织)背离社会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根本宗旨,促进社会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三是规范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运行机制。对于涉及面大的社会工作类别,逐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办法,实行“以钱养事”,促进社会工作机构(组织)和从业人员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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