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
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四城同创”指挥部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建设厅的指导帮助下,按照省级园林城市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牵头组织开展园林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绿化景观效果和档次进一步提升,城区环境卫生和秩序管理进一步规范,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2xx年工作总结和20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xx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城区绿化整治效果突出,绿化景观凸显
1、制定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实现城市绿化管理制度化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广大市民对城市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为改变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行政法规、规章严重缺乏、城市绿化保护的监督、执法和绿化成果巩固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的问题,我局结合我市实际,代市政府草拟了《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市城市绿线管理暂行办法》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市政府已分别于今年9月、12月发布实施。随着这些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的出台,将实现我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制度化。
2、全面开展拆墙透绿工作,实现城市绿化资源共享
通过拉网式的调查摸底,我市城区具备实施“拆墙透绿”条件的单位(小区)实体围墙15处,共约5000米。为顺利推进全市“拆墙透绿”工作,我局对照《城市园林绿化专项整治考核标准》,结合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拆墙透绿”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督办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时限等,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召开动员大会,市城管局领导、市园林处专业技术人员对拆墙单位上门逐一进行政策宣传和技术指导,全力推进“拆墙透绿”工作。目前,南车机车有限公司、市公安局等10个单位已完成了长3500米实体围墙的拆除,新建了视线通透的穿透式围墙,其余单位正在制定“拆墙透绿”方案和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3、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实现古树名木“无证”零的突破
今年7月,我局对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古树名木进行了全面普查,对古树名木生存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处理措施和解决办法,市城区共有古树名木52株(古树名木23株,名木群2处共29株),按照《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古树名木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园林处于9月上旬完成了市城区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工作,首次为古树名木“挂牌正身”;按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管护单位,并与管护单位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管护责任。对长势不好、存在病虫害的古树各木,市园林处及时派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进行了现场处理和技术指导。
4、开展园林式单位、居住小区创建,实现创建“细胞工程”经常化
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开展市级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小区创建活动的通知》(资府办函〔200〕35号)、“四城同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市城区市级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小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资创建办〔200〕6号)等文件精神,积极筹备开展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的创建评选工作。前期,全市共有60余个单位、居住小区提出了创建申请。我局组织园林绿化专业人员按照相关标准和办法,对申报单位、居住小区进行了检查验收。通过查阅创建资料、听取工作汇报、实地察看等方式,对市电力公司、市交通局、市财政局、蜀亨大酒店、博雅酒店、芭蕉园、广场小区、天景花园、九曲花园等一批创建单位的市级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小区进行了评比打分,市政府已发文命名表彰市级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小区45个。通过创建,增强了广大单位和市民爱绿、建绿、护绿的自觉意识,为实现省级园林城市创建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开展城区公共绿地补植工作,实现绿化档次全面提升
按照城市绿地“黄土不露天”的原则,做好对街道、小区、单位的绿化摸底和增植补绿工作,市城区一、二、三类街道存在树木、草坪死缺株现象,需补植。从8月起,市园林处即着手准备城区园林绿地苗木补植、更换工作。目前,已完成娇子大道、南骏大道、大千大道的草坪、绿篱补植工作,完成了上西街、建设北路、建设西路、滨江大道等路段的行道树补植工作,共补植乔木173株、灌木769平方米、草坪7688平方米。同时积极鼓励单位、小区、居民开展“见缝插绿”、“屋顶增绿”,实施屋顶绿化、阳台绿化,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
6、加强城区绿地和公园、广场管理维护,实现公共场所服务优质化
实施城区绿化带白色垃圾、杂草、石块、动物粪便等杂物的彻底清理,及时冲洗园林植物枝叶上的残留尘垢,定期清洗广场地砖、水池等公共场所。加大了公共绿带的保洁力度,每天保洁时间在14小时以上;完成了全市城区公共绿地14万平方米草坪的修剪,15万平方米绿篱、0.2万株行道树的修枝整形工作。清除园林垃圾25车,约50吨,维修花台沿石27处,开展公共绿地病虫害防治5次,施肥1次。
加强了城区三贤文化公园、世纪广场、体育广场、苌弘广场、凤岭公园管理和维护、为市民休闲营造良好城市环境。目前已完成了公园广场灯具、座椅、垃圾桶、花台等园林设施的维修工作,建立了城市园林设施“随坏随修”的工作制度,确保各类设施功能的正常发挥。共检修安装灯具135盏,维修电线路长达2380m,绿地供水管网260余米,维修花台126处长108米,维修座椅62座次,清理凤岭公园上山道路排水沟余米,集中清洗广场水池3次。、春节、国庆期间,在城区主要节点摆放鲜花40万余盆,开启公园、广场的夜景亮化设施和喷泉,营造出了浓厚的节日氛围。
7、开展春节、国庆鲜花摆放工作,打造城市绿化景观节点
为迎接2xx年春节和国庆60周年等重大节日,营造喜庆、祥和、热烈的城市环境,9月下旬,在娇子大道收费站广场、二环路和马鞍路节点、市政府大门外绿地、世纪广场等城市重要公共区域共摆放鲜花30万余盆,摆放鲜花面积约3000平方米共投资40余万元。市民反响较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通过城市园林绿化专项整治行动,我市城市园林绿化面貌有了较大的改善,成功打造了娇子大道、市政府转盘、三贤文化公园、南骏大道、滨江大道等重要景观节点。
(二)城市管理工作上台阶,城区环境进一步优化
1、市政、环卫管理加强,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进一步优化。重点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的整治和管理,对乱丢乱倒、建筑工地、清扫保洁、卫生死角、洗车场点、垃圾清运与处理进行了规范和整治。一是认真抓好城区主次干道及小街小巷清扫保洁工作,承担近280万平方米的清扫保洁任务,分成15个承包片区,划分成若干清扫保洁责任地段,逐段落实专人负责,分段包干,坚持每天两次大清扫,全天候保洁。对和平路、政府路、娇子大道、广场路、雁城路等商业繁华及人流量大的主要街道180万平方米实行特级路面16小时清扫保洁,坚持机扫面积达110万平方米。二是认真抓好垃圾的日产日清工作,承担城区552个垃圾清运点、46座垃圾库、1座中转站的清运任务,稳步推进 ……此处隐藏13621个字……但使国家增加巨额拆迁补偿资金,造成国家重大财产损失,同时也给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带来很大的阻力。少数国家工作人员,为谋求不正当利益,利用职务便利,违法为村民办理建房手续,造成村民多次对抗拆除违章建筑工作的开展,激化社会矛盾,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阻碍了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因征地拆迁引起群众集体上访,甚至发生群体性事件和严重恶性刑事犯罪,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少数工作人员在金钱诱惑下,为了满足个人的私欲,追求个人最大物质利益,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不但使国家财产受到损失,还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影响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征地拆迁安置领域职务犯罪案发的原因
(一)缺乏有效监管,操作缺乏透明。拆迁办掌握了征地拆迁工作最直接的权力,同时存在一人多职,内部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真正有效的监督制约。上级主管部门为了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赋予了征地拆迁部门较多的职权,且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的空间,加上征地拆迁部门内部分工较少,权力过于集中导致失控。再就是征地拆迁办只向群众公开拆迁的相关政策,而具体的征地拆迁面积、产权人、户籍人口、应拆除面积、附属物、补偿标准、补偿金额等都不太公开。这种不透明的程序就给征地拆迁过程中的职务犯罪提供了温床。由于很多地方的拆迁工作过程不公开、不透明,群众无法参与到监督工作中,为不法分子搞“暗箱操作”进行权钱交易提供了很大的空间。如公兴镇副镇长张某某,利用分管拆迁安置的职务之便,由于在安置房的招投标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副镇长张某某通过“暗箱操作”将修建安置房的工程交给建筑商曾某,收受曾某70余万元的贿赂。
(二)拆管职责不明,管理体制缺位。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城市房屋管理拆迁条例》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是拆迁工作的具体监督管理机构,土地管理部门负责与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而在实际执行中,城建、国土等部门对拆迁工作的监督,由于缺乏完善的监督工作机制和有效措施,使拆迁补偿工作缺乏基本的监督制约。并且现实的征地拆迁工作中,由于工作需要而设立的办事机构缺乏长效的工作机制,对征地拆迁中的土地房屋勘查丈量、套用补偿标准、补偿款的发放等关键环节缺乏规范的操作流程;没有确定专门的部门负责对拆迁补偿的相关资料没有进行认真的审核和核实。由于职责不明、管理体制的缺位等原因,给职务犯罪以可乘
之机。
(三)政府定位不准,行政参与过多。在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由于拆迁动员、安置、补偿等环节还没有完全到位的情况下,各级政府为确保建设项目早日动工,不得不以行政权力过多介入到具体的拆迁事务中,如强制拆迁,采取包办的方式参与到征地拆迁工作的各个环节,导致很多被拆迁户对拆迁工作不理解,进而引发与政府的激烈对抗,这在一定的程度上分散了政府的精力,疏忽了各项监督制度的有效执行,给职务犯罪提供了滋生蔓延的土壤。
(四)人员素质不高,利益思想严重。有些基层干部法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放松了对自己人生观、世界观的思想改造,经受不住权力、金钱的考验,利已主义、享乐主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恶性膨胀,导致意志薄弱者为追求奢侈糜烂的生活方式而涉入犯罪的深渊。同时,由于他们法律意识淡薄,对自己的行为感觉不到是在犯罪,经不起金钱诱惑,不能正确认识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三、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的防范对策
(一)强化社会监督,加大拆迁透明。要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在征地拆迁中全面推行“阳光拆迁”,以规范征地拆迁的各类行为,为社会监督提供条件。一要实现执行文件的透明化。拆迁前举行公开听证,并应向被拆迁人宣传、讲解所执行的拆迁补偿文件和操作程序文件,公开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严格执行公示公告程序,让被拆迁人和其他群众了解正当的程序和标准。二要实现操作程序和结果透明化。被拆迁房屋的测量和评估等操作程序都应当公开,特别是拆迁过程必须严格履行公示公告程序,在被拆地段设立公示栏,将具体的征地拆迁面积、产权人、户籍人口、应拆除面积、附属物、补偿标准、补偿金额、支付期限等具体事项向群众公开,杜绝暗箱操作。三是要实现监督途径透明化。要公布拆迁单位及工作人员身份,公开举报电话、接待信访时间等投诉和复议渠道,以便群众监督。
(二)强化内部监督,加大财务监督。一是要对拆迁流程全监控。实行居民代表参与制和复核制,在动产评估和补偿款核定环节应有居民代表参与,对拆迁工作的测量、图表的绘制、登记造册等决定补偿金额的关键环节进行现场监督和签字认可。对于动产评估和补偿款核定实行复核制,邀请其他居民代表、拆迁工作人员等组成独立小组进行复核。同时,对于动产评估结果、补偿项目、房屋面积、建房时间应及时予以公示,以利群众监督。加强对房屋拆除工程发包的流程监督。房屋拆除工程应由投资方、拆迁人共同组织实施公开招标,纪检机关应参与监督。加强对拆除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核,对于有行贿记录的施工队伍禁止进入市场。二是要实现资金流转全控制。严格规范财务制度,把好财务收付关口。对征地拆迁的补偿款及其他专用款项,要统一管理,合理使用。推行财务公开制度,推行“资金统管制”和“会计代理制”。建立内部审计和稽核制度,定期开展项目审计或者专项的财务抽查,以便及时发现拆迁资金、补偿款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规范岗位设置,按财经法规和财会制度,结合各单位实际管理情况和决策、执行、监督三者既统一又分离的原则,设置会计、出纳及审核、审批岗位,不允许一人兼任会计出纳等现象的出现。
(三)强化法制宣传,加大思想教育。要通过警示教育、以案说法、印发法律宣传资料、举办法制讲座等各种有效形式,使工作人员明白什么是犯罪、为什么会犯罪、如何预防犯罪,一旦犯罪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等,从而使他们警钟长鸣,自省自律。要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密切联系实际,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建立健全思
想政治工作的长期有效的机制,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世界观、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灵魂”工程。
(五)强化惩治力度,加大预防措施。要把查处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加大查办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征地拆迁领域中的职务犯罪,要做到力排各种阻力和干扰,发现一起,查办一起,使拆迁领域职务犯罪分子被及时查办,并绳之以法。不仅要消除职务犯罪分子继续贪腐为恶的条件和机会,也要震慑从事主管征地拆迁的工作人员,使其有所触动、有所戒惧。并在征地拆迁领域积极开展行业预防和个案预防,与征地拆迁部门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制度,针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发案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和主管部门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堵漏建制,完善有关制度。加强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调研分析,探索发案规律、特点,加大犯罪预测和对策研究力度,不断调整改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而减少和遏制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
(作者单位:四川省检察院 四川省双流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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