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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大厅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03 12:12:54
行政大厅管理制度(全文共1142字)

一、大厅值班制度

1、大厅值班工作由五个窗口周一至周五负责轮流值班。

2、除法定节假日外,大厅值班人员冬季正常上班时间为每日上午8:30至12:00分,下午1:30至5:30分。夏季上班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3、上班期间保证各服务窗口至少有一人值班(具体人员由各科室负责人安排),负责接待群众,处理问题,办理业务(遇有下乡任务除外)。

4、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岗或请假的,应经本科室所站长批准并负责人调配代替班人员,离岗或请假人员必须做好工作交接,代替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值班人员须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①办理特急事件事项,受理非特急事件事项。

②接受服务对象咨询和投诉。

③及时处理来电、来访。

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人员守则

1、严格遵守大厅工作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程序办事,严格遵守作息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空岗;不得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活动。

2、严格遵守服务承诺,及时办理各项业务,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3、遵守职业道德,树立服务意识,虚心听取意见,文明用语,主动热情,耐心解释,以理服人,热情服务,不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持证上岗。

4、服从领导,分工合作,统一协调。

三、首问负责制度

1、首问负责制是指大厅工作人员对办事人询问的事项负责回答和解决的责任规定。首问人是指在大厅范围内第一位被办事人询问到的工作人员。

2、办事人询问的办理事宜,在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首问人应当及时办理。

3、办事人提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首问人应当热情接待,主动告知与何部门联系,必要时帮助办事人联系有关单位或承办人。

4、办事人询问办理的事项不属于大厅业务范围的,首问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力给予指导和帮助。

四、服务承诺制度

1、大厅对每位窗口工作人员实施服务承诺制度。窗口工作人员应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受理本职业务、内部运转、审批催办、对外协调等工作,直至办理完结。

2、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在办理时限内,按照有关业务流程受理、整理有关文件、材料,杜绝收转的文件、材料丢失。对办事人提交文件、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并耐心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必要时提供有关表格及资料。

五、卫生管理制度

1、大厅负责人负责监督和检查大厅的卫生保洁工作。

2、每日上班时,工作人员按值日安排自觉打扫,同时各工作人员应检查个人工作区卫生情况,保证桌椅、用具、地面干净整洁。

3、大厅为无烟区,严禁工作人员、办事人员在大厅吸烟。

4、办公桌上除摆放必要的用品资料外,不允许摆放其它杂物,保持卫生整洁。

5、不准擅自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增加、删除、修改、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6、不准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微机、查阅他人电子邮箱和冒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

7、不准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看电影、炒股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六、廉洁从政制度

1、不准在工作中受贿、索贿和接受礼品、礼金。

2、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工作餐。

3、不准参加服务对象安排的经营性消费娱乐活动。

4、不准向服务对象要求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5、不准刁难、勒索服务对象,不准吃、拿、卡、要。

6、不准在工作中扯皮、推诿或无故拖延。

7、不准参入服务对象的任何经营活动。

8、不准在工作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越级越权处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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