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壮族三月三”、“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1年“壮族三月三”、“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壮族三月三”、“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镇人民政府根据全县统一部署,结合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为全镇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时间: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30日。
检查范围: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实现"全覆盖"。在全面检查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三、大检查工作组织机构和检查内容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步骤、有计划的进行,特成立中东镇2021年“壮族三月三”、“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镇综合检查组(以下简称综合组)、专项检查组(以下简称专项组),各机构成员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机构和职责
组长:蒙永明 镇党委书记
桂荣泽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黄桂娟 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副组长:李海玲 镇党委组织委员
任丽群镇党委宣传委员
韦峥偲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
李阳亮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黄汉轶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江山镇副镇长
黄宇琛镇副镇长
何春宁镇人大副主席
成员由镇政府干部、各相关镇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的职责:领导、组织本次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总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检查组、专项检查组和村(社区)委会、镇直单位工作组。
(二)办公室
设在镇党政办,负责本次活动的上传下达和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明兼任,办公室电话:7685088。
(三)综合检查组
镇党政班子领导对分别挂点的村(社区)和所负责的镇直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情况进行全覆盖督查。
(四)专项检查组
第一组:道路交通检查组
组长由镇副镇长黄宇琛担任,成员由中东派出所、镇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检查内容:1、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组织开展面包车、三轮车、摩托车和农用车非法载客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工作。
第二组:烟花爆竹检查组
组长由副镇长李江山担任,副组长由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李阳亮担任,成员由中东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安委办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检查内容:烟花爆竹经营点是否是“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或与社区民社区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是否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是否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是否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是否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
第三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燃气等危化品安全检查组
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黄桂娟担任,副组长由镇党委组织委员李海玲担任,成员由中东派出所、镇综治办、镇民政办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检查内容:1、加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学校、超市、医院、敬老院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好防火灾、防触电、防踩踏措施;2、开展城镇燃气等易燃易爆品安全排查,整治隐蔽致灾隐患情况;燃气配供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气罐检测制度、过期气罐报废落实情况以及各配供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情况;3、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汽油、柴油的店铺和个人的查处力度,确保公共安全。
第四组:建筑施工工地检查组
组长由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韦峥偲担任,成员由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的工作人员组成。
检查内容: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防坠落、防垮冒倒塌情况;对城建设施、建筑施工单位易受雷电、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影响的办公场所、宿舍、工棚、仓库、塔吊行车等设备采取防护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社区住和使用情况;对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进行全面排查治理情况;对排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区域和岗位加强巡视检查,采取防范措施情况。
第五组:食品药品卫生安全检查组
组长由镇人大副主席何春宁担任,成员由中东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组成。
检查内容:1、食品卫生检查;2、药品质量检查及特殊药品管理安全检查;3、鼠药及剧毒农药专营管理检查;4、酒类及肉食质量检查。
第六组:校车和校园安全检查组
组长由镇党委宣传委员任丽群担任,成员由中东派出所、镇交管站、中东中心校、中东中学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检查内容:学校和学生安全工作,重点加强校车的安全检查,建立、健全校车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学校使用无营运资格的社会车辆和明令禁止的其它车辆接送学生和在园幼儿。要求学校定期开展交通法规、防溺水、学生自身安全防范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第七组:水利防汛安全检查组
组长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黄汉轶担任,成员由镇水利站的工作人员组成。
检查内容: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大对辖区山塘水库、易涝点的检测监控。
(五)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相应成立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制定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落实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同时按照镇综合检查组、专项组的部署安排,配合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四、检查方式
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单位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检查、党委政府综合督查”方式进行。
(一)单位自查自纠。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并报镇安委办。
(二)镇党政班子领导对分别挂点的村(社区)和所负责的镇直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情况进行全覆盖督查。
(三)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督查。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按照大检查方案的部署,牵头组织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并对检查全过程进行专项督查,其他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镇人民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四)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各检查组、村(社区)、镇直各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有组织、有重点、有配合、有步骤地开展和完成大检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查清辖区内主要事故隐患的数量、分布规模、类型等基本情况。
(二)检查中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要坚决予以取缔,并严肃追究非法行为人的责任。
(三)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签发整改通知书,按有关要求,落实整改责任人和督查责任人,并实施动态跟踪管理确保整改效果。
(四)要认真制订、填写检查的登记表格和整改文书并整理归档,以备督查。
(五)加大力度对安全生产知识进行宣传,同时对安全隐患点、企业以及无牌无证、违章违法行为加大督查及执法力度。
(六)通过此次检查,各村委、镇直各职能部门要确定辖区内重大事故隐患或重大危险源作为部门重点整改和监控对象,采取相应措施并制订应急求援预案,报镇安委办备案。
(七)各检查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积极协作,并落实好人员、车辆,制订本组的检查方案,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八)2021年4月27日前各牵头单位将大检查情况和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情况集中汇报镇安委办,由镇安委办统一汇总报送县安委办。
(九)“壮族三月三”、“五一”期间,各村(社区)、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落实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格24小时值守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和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不得迟报、瞒报、谎报。要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处置应急预案,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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